39健康

冠心病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耿登峰 心血管内科 主任医师 副教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三级甲等
冠心病的治疗,首先要控制它的危险因素,第二进行药物治疗,包括抗血小板药、β受体阻滞剂等。
2020-06-18 11:47:37浏览2122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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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普生主任医师
上海中大肿瘤医院
妊娠期肿瘤定义
妊娠期肿瘤是指女性在妊娠期间被发现或发生的肿瘤,涵盖了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涉及身体多个器官和系统。妊娠期肿瘤的病因具有多样性。一方面,妊娠期间女性体内激素水平发生显著变化,雌激素、孕激素等水平大幅升高,这些激素可能刺激某些对激素敏感的肿瘤生长,如乳腺纤维腺瘤、子宫肌瘤等,在孕期体积可能迅速增大;另一方面,妊娠导致机体免疫系统处于相对抑制状态,这使得原本存在的肿瘤细胞或潜在的恶变细胞更易逃避机体免疫监视,从而加速肿瘤的发生与发展 。妊娠期肿瘤的症状因肿瘤类型和发生部位而异。若为乳腺肿瘤,可表现为乳房肿块、乳头溢液,部分恶性肿瘤还可能出现乳房皮肤橘皮样改变;妇科肿瘤如宫颈癌,早期可出现接触性阴道出血,晚期可能有大量阴道排液、疼痛等症状。针对妊娠期肿瘤的治疗,对于良性肿瘤,若对孕妇和胎儿无明显威胁,在孕期一般无需特殊治疗,待分娩后再进行进一步处理;若肿瘤体积较大、压迫周围组织或出现恶变倾向,则需在合适孕周进行手术切除。针对恶性肿瘤,早期发现时,若孕妇孕周较小,可考虑终止妊娠后进行规范的抗肿瘤治疗;若接近足月,可先采取剖宫产分娩,随后尽快开展手术、化疗、放疗等综合治疗。若在妊娠期发现身体异常症状,如异常肿块、出血、疼痛等,应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孕妇需保持良好心态,避免过度焦虑。同时,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密切关注胎儿发育情况,若出现胎动异常、腹痛、阴道流血等情况,立即就医处理。
曹普生主任医师
上海中大肿瘤医院
妊娠期肿瘤是指什么
妊娠期肿瘤是指女性在妊娠期间被诊断出的肿瘤,涵盖了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建议女性在备孕阶段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等,以便早期发现潜在的肿瘤隐患。首先,妊娠期肿瘤的发生与孕期机体的生理改变密切相关。孕期女性体内雌激素、孕激素水平显著升高,这些激素可能刺激某些肿瘤细胞的生长,如雌激素受体阳性的乳腺癌;同时,妊娠期免疫系统为适应胎儿的存在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免疫抑制,这可能使得机体对肿瘤细胞的监测和清除能力下降。在临床表现上,妊娠期肿瘤的症状容易与孕期正常生理反应混淆,如乳腺癌引起的乳房肿胀可能被误认为是孕期正常的乳腺变化,宫颈癌导致的阴道出血可能被当作先兆流产,从而延误诊断。其次,妊娠期肿瘤的诊断需谨慎选择检查方法,既要避免放射性检查如CT、X线等对胎儿造成辐射损伤,又要保证诊断的准确性,常采用超声、磁共振成像等相对安全的影像学检查,结合肿瘤标志物检测和必要的组织活检明确诊断。治疗方案的制定需多学科协作,权衡孕妇和胎儿的利益,在保证孕妇生存质量和预后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孕期需严格遵循产检计划,主动向医生告知身体的异常症状,如乳房肿块、阴道异常出血、腹痛等,不可将所有不适都简单归结为孕期正常反应。对于有肿瘤家族史或既往肿瘤病史的孕妇,更应提高警惕,加强监测。
刘泽群主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三甲
妊娠期合并肺结核室温多少度可以保胎
妊娠期合并肺结核保胎与室温没有直接的决定关系。一般来说,室内温度保持在22-24℃较为适宜,但这主要是为了让孕妇感觉舒适,利于休息和康复,而非直接决定能否保胎。能否保胎因肺结核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情况以及孕妇和胎儿的整体状况等多种因素而异。对于妊娠期合并肺结核患者,能否保胎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果肺结核病情较轻,在医生指导下经过规范抗结核治疗后病情得到有效控制,且孕妇和胎儿各项指标正常,那么保胎成功的可能性较大。然而,如果肺结核病情严重,如出现广泛的肺部病变、严重的咳嗽咯血、呼吸功能障碍等,可能会影响孕妇的身体状况和胎儿的供氧、营养供应等,增加流产、早产等风险,此时保胎会面临较大挑战。此外,抗结核药物的使用也可能对胎儿产生一定影响,常用的抗结核药物如异烟肼片,可能会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大剂量使用时可能会导致胎儿维生素B6缺乏,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不利影响。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会根据孕妇的孕周、病情等因素,选择对胎儿相对安全的药物,并密切监测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胎儿的发育情况。同时,孕妇的营养状况、心理状态等也会对保胎产生影响。对于妊娠期合并肺结核的孕妇,建议积极配合医生进行规范的抗结核治疗,严格按照医嘱用药,定期进行产检和相关检查,密切关注自身症状和胎儿发育情况。注意加强营养,多摄入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食物,如牛奶、橙子、菠菜等,保证充足的休息,保持良好的心态,有助于补充胎儿成长所需营养和能量,尽可能保障母婴健康。
刘泽群主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三甲
子痫与妊娠期高血压的区别
子痫与妊娠期高血压都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二者在临床表现、病理生理变化、诊断标准等方面存在区别。1、临床表现::妊娠期高血压主要表现为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升高,可伴有蛋白尿或无蛋白尿。患者一般无明显的自觉症状,或仅有轻微的头晕、头痛等。而子痫是在妊娠期高血压的基础上,出现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发作或昏迷。子痫发作前往往有血压进一步升高、头痛、眼花、恶心、呕吐等先兆症状,抽搐发作时表现为全身肌肉强直、牙关紧闭、双眼上翻,继而出现全身肌肉节律性抽搐、呼吸暂停等。2、病理生理变化:妊娠期高血压基本病理生理变化是全身小动脉痉挛,导致血管内皮损伤,通透性增加,从而出现血压升高、蛋白尿等表现。但子痫除了全身小动脉痉挛外,脑部小动脉痉挛可引起脑组织缺血、缺氧、水肿,导致颅内压升高,进而引发抽搐发作。同时,还可能伴有肝、肾等多器官功能损害。3、诊断标准: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而子痫在妊娠期高血压的基础上,出现抽搐发作或昏迷,即可诊断为子痫。同时,需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抽搐,如癫痫、颅内感染、脑血管意外等。对于这两种疾病,建议孕妇定期进行产前检查,监测血压、尿蛋白等指标,以便早期发现妊娠期高血压。一旦发现血压异常,应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治疗和休息,控制血压,预防病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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