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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1)凡Ⅱ型糖尿病轻症可用饮食控制的不用此类药;凡Ⅱ型中重症或Ⅰ型糖尿病人须用胰岛素治疗,不用此类药治疗。
(2)有酮症酸中毒及高渗昏迷、重度感染、创伤、高热、手术、妊娠、分娩、慢性胃肠病、肝肾病、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失血失水、慢性营养不良、消瘦、黄疸、慢性酸中毒、酒精中毒等患者不宜采用此类药治疗。
(3)使用胰岛素每日大于20U不宜用此类药。
(4)严重的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神经病变、脑部并发症、周围动脉闭塞伴坏疽者,亦不宜使用。
副主任中医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佛山固生堂国医馆 中医全科
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眼科
主任医师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特需门诊
主任医师
深圳市中医院 内分泌科
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内分泌内科
二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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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北线阁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