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开始全面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场所进行抗震普查。根据济南市建委的要求,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由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负责抗震普查。所有普查数据必须在8月20日前上报。
此次普查的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火车站、汽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养老院,影剧院等;生命线工程,包括医院(门诊楼、住院部、综合楼)、卫生、消防、广播电视、通讯、电力(变电所、变电站)、粮食、供水、供热、供气建筑以及城区桥梁、各级防灾指挥系统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火灾、水灾、滑坡、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泄漏、放射性污染、疫情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责任编辑: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