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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地大,好像就是没有我们乙肝携带者的容身之地。”最近,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带着一副自制的“枷锁”,胸前挂着一块“我是乙肝病者、我要工作”的牌子,站在广州恒福路及南方人才市场附近,以此“特殊”的方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这位特殊的求职者罗思文,今年将从江西机电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毕业。春节后,他从学校来到广州寻找工作,应聘了一家电子公司,顺利通过初试、复试、口试、笔试,但最后却没有等到录取的通知。
人事主管来电对他说:“罗先生,非常感谢你到公司来应聘,但我们建议你先去治疗,等你乙肝转阴后再来和我们联系。”罗思文向记者表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出此下策,只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
广东岭南肝病研究所所长杨炯接受记者采访说:“携带乙肝病毒并不是携带者的错,可他们都承受着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巨大心理压力。国家卫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力的意见》已半年多,也规定了任职体检不得强行查乙肝二对半,但身为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无论是上学、就业、参军、婚育,仍然无法摆脱乙肝歧视。”
乙肝携带者受歧视现象随处可见
长期以来,由于大众乙肝科普知识的匮乏,以及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对传染病的“习惯性禁忌”,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求职工作和生活中屡屡遭受歧视,合法权益遭到侵害。
据全国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我国人口中乙肝病毒携带者占7.8%,约9300万人。广东肝病防治任务尤为艰巨,发病率高于全国,据推算全省有1000多万人长期携带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人数大约为全国的十分之一。
杨炯说,尽管“不要有乙肝歧视”的口号喊了多年,但乙肝病毒携带者仍未迎来一个真正宽松的社会环境。由于人们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和虚假商业广告的误导,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对包括乙肝病原携带者在内的传染病患者的恐惧和歧视现象,致使部分乙肝患者和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广东岭南肝病研究所一项调查显示,仅有18.41%的人有过单位在知晓自己为乙肝病毒感染者的情况下仍旧聘用自己的经历,58%参与调查的携带者表示单位并不知道自己是“大三阳”或“小三阳”。某些用人单位非但不执行相关规定,反而想方设法逃避责任,与国家的政策背道而驰,45.6%的人在就业的过程中因乙肝受到过歧视。
新学期入学,记者在“广州妈妈网”论坛发现有个贴子:“我儿子开学体检被验出表面抗原阳性,幼儿园拒绝接收,怎么办?”在论坛回复中,表示同情者并不多,大多数都出于“保护自己、关心别人”的角度,纷纷做出并不科学的跟贴建议:为了防止传染给别人,还是先治疗“转阴”之后,再重新回到幼儿园去吧。
“对这位母亲我非常同情,她的不幸,代表的是一个群体。”杨炯说,据统计广东省大约有1%的学龄前儿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由于乙肝疫苗的普及,儿童感染乙肝病毒的几率已很小,他们大多是母亲乙肝病毒携带,未进行及时的免疫经母婴传播的,他们从小就不得不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和幼小心灵的摧残。
技术上避开歧视观念上才能消除歧视
一些乙肝患者说,他们通常把自己自嘲为“乙人”、“乙等公民”,流露出低人一等的苦楚滋味。
记者了解到,尽管日常工作生活接触不会传染乙肝,但由于把乙肝当成一个严重传染病的观念在我国群众心里已经根深蒂固,单纯的宣传教育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人们对乙肝的看法。目前大多数单位在招聘中,仍然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敬而远之。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肝病科
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中医内科
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二医院 肝病科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丙肝与中毒性肝病科
主任医师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肝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