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我都得去医院开七八种药,花三四百元钱。小小医保卡,帮了我大忙。”66岁的广州退休工人杨泽林身体不大好,医保成为他最关心、最受惠的民生政策。
近年来,广州市在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上“大动作”不断,每一次改进,保障范围就扩大一圈,保障水平就提高一个层次。杨大伯刚好都赶到点上了,难怪他感触特别深。
杨大伯退休前是广州一家区属企业职工,2001年广州市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他所在的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既无力缴纳保险费让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也无力给职工报销医疗费。杨大伯与许多工友一样,面临着“老无所医”的难题。
2003年广州市出台政策规定,困难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所需缴费资金,可通过企业资产变现、向财政借款、政府财政资助等方法统筹解决,确保所有退休职工“老有所医”。
杨大伯说:“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春节,单位组织退休职工开春节茶话会,厂领导对大家说,要送一份大礼给我们。”这份大礼,用红彤彤的信封装着,我打开一看,是一张医保卡。厂领导说:“大家再也不用担心看病问题了,这项福利终生享受,你们一分钱都不用缴,每个月医保基金还会往你们的卡里存钱。”
就在拿到医保卡那年,杨大伯的腿上长了疮,住院手术用了3000多元钱。在住院前的检查中,杨大伯还被查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前后治疗一共用了8000多元钱,我个人只出了四成。”杨大伯高兴地说。
按照原来的医疗保险政策,门诊医疗费由个人账户支付。杨大伯说:“像我这样的老病号,个人账户里每月只有一两百元钱,根本不够花。好在前不久广州又出台政策了,规定一些慢性病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悉,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把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等慢性病正式纳入统筹报销范围。
另据记者了解,广州市从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至今年6月,有314万人参保,其中包括退休人员67万人。
(责任编辑:郭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