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气味性哮喘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哮喘,由于病因明确,一旦确诊可以有效地进行预防,因此化学气味性哮喘的诊断在哮喘病防治工作中特别重要。
随着进入日常生活用品或工作环境中化学物品种类的逐年增多,化学气味性哮喘的发生率逐渐升高,其中有些化学气味如油漆、家具气味、装饰材料气味、杀虫剂、化妆品和汽车废气不仅接触范围更加广泛,而且可引起严重哮喘发作甚至哮喘猝死。尽管如此,人们对于化学气味性哮喘仍缺乏应有的重视和足够认识。这不仅表现在许多哮喘患者不知道哪些化学气味可能诱发哮喘而处于一种随时都有可能因为不小心的接触而发生化学气味性哮喘的危险状态,而且许多医生,尤其是普通内科医生或非呼吸专科医生对于化学气味性哮喘的概念比较模糊,对可能诱发哮喘病的化学气味得种类也认识不足,这导致许多化学气味性哮喘患者处于危险状态。相反,如果我们的医师对化学气味性哮喘的诊断和那些化学气味可能诱发哮喘认识清楚,就可以指导患者有效地避免可能诱发哮喘的化学气味,从而避免化学气味性哮喘的发作,因此提高普通内科医生或非呼吸专科医生对化学气味性哮喘的认识是十分重要的。
一、病因和发病机制
可以引起哮喘发作的因素有多种,其中化学物质及其所挥发的化学气味是诱发儿童哮喘、成人哮喘和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的主要因素,作为患者和患儿家长应充分了解这些不良因素,以便进行有效预防。已知可以诱发哮喘发作的化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苯,甲苯、甲醛、硫酸、盐酸、氯气,氨气,乙烯、二异氰酸酯、一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氯化氢、溴化物、芳香烃、三氯甲烷、二氯甲烷、所有氰化物等等。
上述化学气味主要存在于许多日常生活用品或工作环境中,包括油漆、涂料、各种室内或车内装饰材料、新家具、各种杀虫剂、各种塑料制品和化工产品、各种烟雾、蚊香、化妆品、洗衣粉、洁厕剂、洗涤剂、消毒液、地板蜡、粘合剂、樟脑、农药、香水、指甲油、染发剂、发胶、啫喱水、香水、修正液和橡胶水、汽油、汽车废气等,上述化学物品产生的异味气体均可诱发哮喘发作。
由化学气味诱发的哮喘包括哮喘病患者由于接触某些化学气味诱发哮喘或使哮喘加剧和无哮喘病史的患者因接触某些化学气味后引起的哮喘,其中以油漆类化学气味诱发的哮喘最为常见也最为典型。化学气味性哮喘的共同特征是哮喘发病前有明确的接触史,哮喘的发作或加剧与接触化学气味有明确的时间关系,停药后经过积极治疗哮喘症状可有不同程度的缓解或自行缓解,再次接触该类化学气味后又可再次诱发哮喘。引起哮喘发作的化学气味有数百种之多,以油漆味和杀虫剂最为常见。
二、临床表现和诊断
化学气味性哮喘的诊断包括非特异性诊断和特异性诊断,非特异性诊断是确定患者的哮喘症状是否为化学气味所致,其中详细的询问病史对化学气味性哮喘的诊断具有重要意义,病史的询问包括接触史、过敏性疾病史、家族过敏史和哮喘的发作与化学气味的关系等病史。特异性诊断则主要用于化学气味过敏所引起的哮喘。化学气味性哮喘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l.具有明确的接触可疑化学气味的病史,并应询问有无特应性素质病史,有特应性素质的化学气味性哮喘患者往往与过敏有关。
2.接触某种化学气味后几分钟~几天出现典型的哮喘发作或使原有的哮喘加剧,通常某些特定的化学气味诱发哮喘的潜伏期相对较为固定。
3.停止接触并给予相应的治疗后大多数哮喘可以迅速缓解。
4.再接触同一种化学气味或同一类化学气味时,哮喘可再次发作。
5.由过敏反应所致的哮喘者,常可伴有过敏反应的其他临床表现,如皮疹、荨麻疹、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根据以上特点,临床上不难做出化学气味性哮喘的诊断,关键在于临床工作中对此应有足够的认识和警觉。如果仍然不能确定,可以考虑进行化学气味的过敏原试验、体外免疫试验或化学气味激发试验等特异性诊断。
典型的临床表现为:在服用接触上述化学气味后5-120分钟(绝大多数患者的潜伏期为大多数在30分钟以内,也可迟在服药后180分钟以后甚至几天后发病)后,即会引起剧烈哮喘发作,患者往往突然发作,呈端坐呼吸,常有发绀、伴有大汗淋漓,结膜充血,说话困难,烦躁不安,症状短可以持续2-3小时,长则1-2天。
化学气味性哮喘可发生于任何年龄段,女性多于男性。大多数患者有数年的过敏性鼻炎或鼻息肉,鼻窦炎或粘膜肥厚和嗅觉减退的病史。绝大多数患者有哮喘病病史,只有少数患者既无鼻部疾患也无哮喘病史。
三、治疗和预防
(一)预防
早期诊断对临床指导预防是非常关键的。为防止危及生命的反应出现,患者应了解什么物品含有化学气味,病进行严格的避免措施。
(二)治疗
1.对症治疗:轻症患者可对症处理,包括吸氧、雾化吸入或全身应用β2-受体激动剂或使用其他支气管扩张剂。
2.糖皮质激素治疗:治疗的最终目的是减轻气道过敏性炎症和降低气道反应性。由于该病往往是在原有的哮喘的基础上发生,因此连续由spacer来规律地吸入糖皮质激素仍然是目前化学气味性哮喘最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方法。对急性重度发作的患者在给予吸入足量的短效类β2-受体激动剂(沙丁胺醇)的同时应给予较大剂量的吸入或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3.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如扎鲁司特(zafirlukast,商品名安可来)20mg,一日2次口服,或孟鲁司特钠(montelukast,商品名顺尔宁)10mg,每日一次口服,其有一定的预防和治疗作用,由于近年来已经发现该药有引起抑郁和自杀的倾向。所以不宜长期服用。
4.经上述治疗哮喘症状仍然不能缓解者,为保持气道通畅,可考虑实施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研究表明在需要机械通气的哮喘病患者中20%是化学气味性哮喘。
5.抗过敏药物:吸入色甘酸钠、尼多考米钠(Nedocromilsodium),口服畅然、非索非那定、地恒赛或依匹斯汀均可减轻哮喘的症状和减少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剂量。
6.鼻部疾病的治疗对于大多数化学气味性哮喘患者来讲,往往是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所以经鼻吸入糖皮质激素是联合治疗过敏性鼻炎和哮喘的有效措施。5-脂氧合酶抑制剂和合成抑制剂(齐留通)对大多数化学气味性哮喘患者是有效的,也值得试用于合并有过敏性鼻炎的化学气味性哮喘患者。
(实习编辑: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