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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丙肝患者不宜从事饮食、理发等直接接触顾客的职业,以免引起交叉感染。
丙肝主要经血液传播,如果患者的皮肤黏膜有破损,与顾客密切接触可能导致丙肝病毒传播给他人。此外,对于丙肝患者来说,自身的生活质量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此时不适合从事此类工作。
若患者处于急性发作期或存在严重肝脏疾病活动,则可能需要额外的特殊检查或限制某些职业类型。
在工作中,对于丙肝患者及其同事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减少传染风险,并确保其获得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副主任医师
深圳市第七人民医院 肝病科
副主任医师
郑州市中医院 脾胃肝病科
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中医内科
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二医院 肝病科
主任医师
枣庄市中医医院 肝病科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景德镇市珠山区东郊新厂陶阳路76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正宁县湫头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绩溪县北大街82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
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岐山县城东关街19号
三级 专科医院 特色医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