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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孕妇一般不需要每月进行肝功能检查,但特殊情况下,如既往病史或家族史需咨询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可遵医嘱酌情考虑。因为肝功能检查属于较为繁复且需要抽血化验的项目,为避免血液对检查结果造成影响,一般在检查前需要求空腹。
1、非疾病情况:如孕妇没有任何病史,没有家族史,也不存在肝功能异常的现象,通常可以不用每月复查肝功能。因为该检查项目主要为肝脏功能,检查前进食通常不会对检查结果造成影响;
2、疾病情况:如孕妇既往有慢性乙型肝炎病史,或有其他病史,如糖尿病、高血压等,需定期复查肝功能。因为这些疾病可能会对肝功能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到肝功能的检查结果。而如果有前述情况发生,则需遵医嘱在规定时间复查肝功能,如每三个月复查一次。因为肝功能存在较为稳定和持久的代谢过程,所以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肝功能情况;
3、其他:孕妇在早孕期间,如果存在感冒、发热等情况,也建议遵医嘱复查肝功能,因为这些情况可能会对肝功能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到检查结果。而如果孕妇存在长期失眠的情况,导致睡眠不足或休息不好,也可能会间接影响肝功能的检查结果,所以也建议遵医嘱复查。
孕妇在孕期应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的睡眠以及良好的心情,避免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以免对胎儿的发育造成影响。
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肝病科
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二医院 肝病科
主任医师
郑州市中医院 脾胃肝病科
主任医师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肝病科
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中医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