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1岁以下儿童禁用对乙酰氨基酚栓。
对乙酰氨基酚栓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而1岁以下儿童的肝肾功能未完全发育成熟,此时使用可能增加肝脏代谢负担,导致肝损伤的风险增加。因此,为确保孩子的健康安全,严禁在未经医师指导下给1岁以下儿童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栓。
若患儿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则应立即停用并对症处理,同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使用任何药物前都应咨询专业医生,并严格按照医嘱执行。此外,家长应注意监测孩子用药后的反应,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就医。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文化街5号
三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云南省曲靖市交通路80号
二级 专科医院 公立
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17号
二级甲等 专科医院 民营
石家庄市东开发区黄河大道84号
二级 专科医院 特色医院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