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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也可通过母婴传播。如果孕妇患有梅毒,在怀孕期间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导致胎儿梅毒感染。感染梅毒后,胎儿感染的初期症状主要为皮肤黏膜损害。
1、皮肤黏膜损害:孕妇患有梅毒,在怀孕四周前一般没有皮肤损害表现,在怀孕四周后,部分孕妇可出现梅毒疹,表现为全身皮肤的斑丘疹、扁平丘疹、脓疱等,患者还可以出现口腔黏膜的损害,表现为一过性的口腔黏膜溃疡,出现疼痛症状;
2、系统性损害:胎儿感染梅毒后,可以侵犯全身各个器官,造成脑膜炎、骨膜炎、脑膜脑炎、心血管梅毒,以及肝脏梅毒等全身性损害。如梅毒性脑膜炎,早期表现为发热、头痛、呕吐、嗜睡、颈强直等症状,继续发展可出现昏迷、脑疝,甚至死亡。如梅毒性心血管梅毒,可出现心血管梅毒,如梅毒性动脉炎、梅毒性主动脉炎、梅毒性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梅毒性冠状动脉狭窄或阻塞、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
3、其它情况:孕妇感染梅毒后,若是胎儿是经产道分娩,通常会导致新生儿出现梅毒性心脏病,如梅毒性动脉炎、梅毒性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梅毒性冠状动脉狭窄或阻塞、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
梅毒感染的胎儿大多数都是早产儿,出生时没有明显的临床表现,一般在出生两周后才逐渐出现临床症状。所以怀孕期间应及时进行梅毒筛查,一旦确诊为梅毒,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苄星青霉素等药物进行治疗。患者要注意随访,在治愈梅毒后,要避免再次感染梅毒螺旋体,否则可能会导致梅毒性心血管疾病等。
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精神科
副主任医师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小儿科
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中医针灸科
主治医师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分院 康复科
主治医师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小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