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要求,2013年,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药品(含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6103”工程,包括6个监管体系、10项重点措施、3项药品放心工程。放心药店是三项药品放心工程之一。
2013年2月6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局系统部署深入开展药品放心工程建设,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放心药店”评定工作,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制定了《天津市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药店)等级评定标准》,共包括5大部分39条,涉及人员、制度、设备、场所、管理、服务等药品购、存、销全过程的质量管控。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定分值:无否决项不合格且一般项90分以上为A级:无否决项不合格且一般项80--89分为B级;有一项否决项不合格或者一般项70--79分为C级:有两项以下否决项或者一般项60--69分为D级。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量化等级评定每半年评定一次,评比结果向社会公示。
9月25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药店工程)推动会。上半年,经局系统各单位对全市3201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药店”等级评定,共有85家药店被评为A级,1615家药店被评为B级,1092家药店被评为C级, 409家药店被评为D级。
李静总药检师介绍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药店)评定工作的基本情况,宣读了评定结果,并要求上述药店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放心药店”等级标识牌。会议向市各区县“放心药店”代表授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林立军指出,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深入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药店”等级评定工作,主要目的:一是进一步增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及诚信守法意识,完善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服务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二是进一步促进监管工作由定性监管,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转变,改变以往盲目的拉网式监督检查方式,强化风险管理,对高风险、低信誉、问题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不断提升局系统的科学监管水平,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三是通过向社会公示放心药店的等级评比结果,让全社会都参与到放心药店工程建设中来,发挥人民群众对药品经营企业、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社会监督作用。
林立军希望,首次被评定为A级的85家放心药店要再接再厉,珍惜和保持已取得的成果,不断改进、完善经营质量管理和服务,更好地服务社会。评定为B级、C级和D级的药店要认真对照量化等级标准,改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争取下一评定周期取得新的突破,使本市A级“放心药店”的队伍不断壮大。
林立军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平安天津、法制天津、美丽天津建设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药店工程建设。一是要完善“守信得益、失信惩戒”的综合评价和惩处机制,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强化投诉举报的办理和反馈,对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药店,即时评定调整相应的等级,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二是要结合贯彻实施新版GSP,做好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换证工作,促进药店提升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三是对C级药店要严格监管,对D级药店要重点监管,促进他们达到A级“放心药店”标准。四是要组织召开药店间的“互学互比互看”现场会,推广A级“放心药店”的先进经验,促进B级以下药店提升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始终向社会提供合格、安全、放心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