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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孕妇高血压是产科常见的问题之一,约占孕妇的50%。妊娠毒血症只发生于怀孕时,包含了3个主要的症候:高血压、蛋白尿以及水肿;通常发生在怀孕24周以后。病情严重的孕妇,会产生头痛、视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状,如果不及早治疗,可能引起全身性痉挛、昏迷。
以往造成妊娠毒血症的原因目前仍然不清楚,以往认为是母亲的免疫系统排斥胎儿的机制故障,导致血管窄缩,血压升高。目前认为妊娠毒血症其实是一连串疾病衍生的过程。在疾病刚发生时,人体生理调节作用呈现心输出量增加和血管阻力降低。一旦疾病继续恶化,最后终至心输出量降低、血液流注减少,血管收缩,这时的预后就很不好了。幸好多数的子痫前症都是处于疾病的“初期”,只要注意观察治疗,胎儿所受的影响可以减至最低。一般轻微(病程初期)的妊娠毒血症,怀孕的结果几乎与正常血压的孕妇相同。
妊娠毒血症的孕妇属于高危妊娠人群,需要做仔细而规则的产前检查,如果发现血压太高、胎儿状况不良、并有心管疾病或肾脏疾患及发病时怀孕周数小于30周,通常会有较差的怀孕结果。在母亲方面,严重的并发症包含脑出血、肾衰竭、肝衰竭、呼吸衰竭、播散性血管内凝血等。如果产生肺水肿,死亡率可能达10%;胎儿如周数不满30周,死亡率可以高于50%~80%,妊娠毒血症孕妇的胎儿死亡主要乃因早产及子宫胎盘功能不良而引起。妊娠毒血症是一种持续进行的疾病,没有方法使它的病情回头,惟一的治疗方法就是终止怀孕、娩生胎儿,一旦胎儿娩出,疾病就自然好转,终至痊愈。不过适当的卧床休息倒是可以缓慢或避免其继续恶化下去。所以卧床休息是治疗的重要部分。如果情况严重,可能必须住院观察,除了卧床休息,还可以经常测定血压及仔细评估胎儿的情况。如果高血压没有改善或持续恶化,则需要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
不论是休息或住院治疗,都只是在争取时间,目的在等待胎儿长大成熟,一旦经评估胎儿可在子宫外存活,便可以催生了。偶尔真正严重的病例,还需要提前终止怀孕,以免危及母亲的生命安全。妊娠毒血症的孕妇待产时,应该有精密的仪器监测胎儿的状况。同时也要有完备的新生儿加护病房设备及医护人员,以求降低胎儿的死亡率。
妊娠毒血症的病人在生产后情况便会好转,血压会回到正常,一般相信妊娠毒血症并不会增加以后罹患高血压的危险。如果产后检查时血压已经恢复正常,那么可以说与一般的产妇没有两样。日后怀孕,再发生妊娠毒血症的机会也不高,但是如果产后检查时血压仍高,便要仔细寻找原因,加以治疗了。
总而言之,多数的妊娠毒血症并没有明显的症状,所以每次产前检查都要量血压、测尿蛋白、量体重,以期及早发现妊娠毒血症并加以控制病情,避免合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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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黄传蔷)
主任医师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妇科
主任医师
上海天佑医院 妇科
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妇科
主任医师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妇科
副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妇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