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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痢疾期间怀孕通常不建议继续妊娠。
痢疾期间,孕妇体内存在炎症反应和免疫系统的激活,这可能会对胚胎造成一定的影响,增加流产、早产、宫内感染等风险。此外,志贺菌属感染可能导致严重的并发症,如中毒性巨球蛋白血症,进一步危害母婴健康。出于谨慎考虑,若确诊为痢疾,则不建议继续妊娠。
如果患者在孕期患有轻度或中度的志贺氏菌感染,并且及时接受治疗,病情得到控制,未出现严重并发症,此时可以考虑保留胎儿。
对于痢疾的孕妇,应严格遵循医嘱,合理使用抗生素治疗,同时注意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避免交叉感染。必要时,应在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主任医师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传染科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 传染科
副主任医师
浙江省舟山医院 传染科
副主任医师
七煤集团总医院 传染科
副主任医师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传染科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辽宁省沈阳和平区南京街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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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小喜村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正阳县东大街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