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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肺结核合并妊娠时,需要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肺结核是呼吸系统传染病,若与妊娠期共存,则会增加母婴的风险。母体的新陈代谢加快,免疫力下降,有利于结核菌繁殖,可能导致病情恶化;同时,结核病可以影响胎盘功能,引起早产、流产等不良后果。因此,需要加强孕期管理,定期检查,以确保母婴健康。
如果孕妇在怀孕期间出现咳嗽、咳痰超过2周或痰液呈黄色,伴有发热、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排除肺结核的可能性。
对于肺结核合并妊娠的患者,应遵循医嘱接受适当的抗结核治疗,并保持良好的营养状态,以减少母婴并发症的发生风险。
副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神经内科
主任医师
浙江省新华医院 泌尿外科
主任医师
上海市南汇区中心医院 泌尿外科
主任医师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泌尿外科
主任医师
上海天佑医院 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