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今后,我省15万食品经营户在健康体检时将不再被要求查乙肝,而只检查甲肝、戊肝,这意味着食品从业人员持续十多年的乙肝体检正式终结。
记者昨从省工商局获悉,本月正式颁布实施的《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第24条规定:“ 食品经营者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每年应当对食品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当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新近公布执行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不再包括患乙型病毒性肝炎者。而在此前,食品行业体检时乙肝属于必检项目,且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获得此类健康证。我省此次颁布实施的《办法》正是遵照以上国家新法规制定。
此外,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昨还透露,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将不收任何费用,包括工本费。
更多传染病知识尽在>>>中国第一传染病门户
(实习编辑:吴春丽)
副主任医师
广东省工人医院 中医科
主治医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中医科
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二医院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内科
主治医师
广东省中医院 大内科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大连市马栏南街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济源市沁园路100号
二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镇金马寺大村132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8号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安徽省淮北市孟山路138号
三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