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物”通常是指能引起业已静止的疾病,被激发成为活动性疾病的一类食物。如肝炎患者在肝功能已恢复正常,肝炎的症状消失后,经食“发物”肝功能又出现异常,临床出现消化道或过敏反应症状。因此我们理解的“发物”概念,主要是指一些有伤肝作用的食物。如酒类,或因个体素质关系,吃某些食物如鱼、虾、蟹等,出现过敏反应。
因此,肝炎患者在饮食中除忌酒外,对平时生活中发现哪些食物食后易出现过敏现象,如腹胀、腹泻、荨麻疹、水肿等现象时,以后尽量不吃,以免影响肝炎康复。至于一般民间流传的“发物”对肝炎的康复并无确切的证据。然而“发物”常腥味者居多,在服用中药汤剂过程中,最好加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