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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A类药物一般不建议孕妇使用,除非必要并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A类药物是基于动物实验数据及有限的人体资料而分类为对胎儿存在风险的一类药物,因此不推荐孕妇使用。但若孕妇确有必要服用此类药物,则应在医师评估下谨慎考虑,并密切监测胎儿状况。
B、C、D、E、F、G类药物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使用时,应权衡利弊后选择。这些药物的风险相对较低,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对胎儿产生影响。
对于孕期用药,需遵循医嘱以确保母婴安全。除A类外,其他类别的药物也需谨慎使用,并随时关注身体变化与胎儿健康。
二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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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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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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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