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期间感冒了是不可以擅自服用药物的。
因为孕妇本身体质比较的特殊,所以在怀孕期间发生感冒时,无论病况是否严重,都不能擅自用药。消炎痛是孕妇禁忌退热药,阿斯匹林孕32周后也不宜使用。抗菌素,孕妇感冒如没明确的细菌感染证据,如扁桃体炎、血压高、咳黄痰、流浓涕等,可不用抗菌素。祛痰、止咳药,一般比较安全,但含碘制剂的止咳药,孕妇不宜使用。在孕期发生了感冒之后,如果是比较轻微的感冒,不适症状也不明显,此时多饮水以及注意防寒保暖即可改善此种现象。如果孕期感冒现象比较的严重,或者是发生了病毒感染引起的流行性感冒,此时就要及时的到医院就诊,要在产科医生的指导下来采取相应的药物进行治疗,但是不要擅自增减药物的剂量。孕妇在怀孕期间患病后,不可以擅自的服用任何一种药物,因为擅自的服用药物后,有致畸的可能性。孕妇应忌口以下食物:辛辣热性作料:辣椒、花椒、胡椒 等轻易消耗肠道水分而使胃肠分泌减少,造成胃痛、痔疮、便秘;有兴奋作用的饮食:含咖啡因的饮料和食品,被孕妇大量饮用后,会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心跳加快等症状;味精是平时很普通的调味品,但是孕妇就要留意少吃或不吃;糖类等在人体内的代谢会 消耗大量的钙,会影响胎儿牙齿、骨骼的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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