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1.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又具有下述任何一项者,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
(1)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发热达38℃一个月以上;
(2)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腹泻(每日达3-5次)一个月以上。
(4)卡波济肉瘤KS。
(5)明显的霉菌或其他条件致病感染。
2.若抗体阳性者体重减轻、发热、腹泻症状接近上述第1项时,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
(1)CD4/CD8(辅助/抑制)淋巴细胞计数比值<1,CD4细胞计数下降;
(2)全身淋巴结肿大;
(3)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的症状和体征,出现痴呆,辩别能力丧失,或运动神经功能障碍。
需与下列疾病进行鉴别:
一、原发性免疫缺陷病。
二、 继发性免疫缺陷病,皮质激素,化疗,放疗后引起或恶性肿瘤等继发免疫疾病。
三、特发性CD4+T淋巴细胞减少症,酷似AIDS,但无HIV感染。
四、自身免疫性疾病:结缔组织病,血液病等,AIDS有发热、消瘦则需与上述疾病鉴别。
六、假性艾滋病综合征:AIDS恐怖症,英国同性恋中见到一些与艾滋病早期症状类似的神经症状群。
七、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脑损害可以是艾滋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需予鉴别。
1、性传播
通过两性行为传播是艾滋病病毒的主要传染途径:不论同性恋还是两性之间的肛腔交、wedrf*)((有着更大的传染危险。
2、血液传播
通过静脉注射毒品的人共用未经过消毒的注射器;
输用未经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的供血者的血或血液制品,以及类似情况下的输用骨髓和器官移值;
注射器和针头消毒不彻底或不消毒,特别是儿童预防注射未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危险更大;
口腔科器械、接生器械、外科手术器械、针刺治疗用针消毒不严密或不消毒;
理发、美容(如纹眉、穿耳)、纹身等的刀具、针具、浴室的修脚刀不消毒;
和他人共用刮脸刀、剃须刀、或共用牙刷;
救护流血的伤员时,救护者本身破损的皮肤接触伤员的血液。
3、母婴传播
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妇可通过胎盘,或分娩时通过产道,也可通过哺乳,将病毒传染给婴儿。
(实习编辑:乌英)
主任医师
世纪坛医院 皮肤性病科
主治医师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皮肤性病科
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皮肤性病科
主任医师
深圳市人民医院一门诊 皮肤性病科
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皮肤病与性病科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新华街30号
二级 专科医院 公立
枣庄市解放中路140号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安徽省和县香泉乡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克孜州阿克陶县人民南大街8号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南宁市植物路52号
二级 专科医院 特色医院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西环南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