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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湿度加大,适合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食物易腐败,再加之苍蝇叮爬,污染食物,如果吃了被病菌或病菌毒素污染的食物,就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根据历年同期的消费投诉情况来看,消费争议比较集中在季节性食物中毒、食物变质上。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发布了2010年第3号消费警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用餐时要注意以下七点:
1、大型婚宴等集体用餐,应尽量选择食品卫生信誉度良好的餐饮企业;
2、就餐时应关注供餐单位厨房、餐厅、餐具以及服务人员等的总体卫生状况;
3、点菜时避免生食水产品,如各种贝类、虾蟹类、冰鲜鱼类等;
4、就餐时切忌暴饮暴食,尽量少饮用冰冷的酒水,发现感官性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应停止食用,并及时向饭店反映;
5、用餐结束时,要向对方索要发票等相关就餐凭证,以防万一发生异常,可凭证投诉;
6、不要食用市面上不认识的野菜(菌类),且不要过量食用野菜(菌类);
7、用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并保存好医院就诊记录。
(实习编辑:杜念念)
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急诊科
主任医师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急诊科
主任医师
陕西省人民医院 急诊科
副主任医师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急诊科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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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原市八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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