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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白莉 :炎症性肠病青年应在疾病稳定期“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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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7 05:20:3939健康网

  炎症性肠病对胎儿健康有不利影响吗?

    专家称影响比较小

  一般来说,85%以上的克罗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的孕妇表现正常,生出先天畸形的婴儿的发生率仅为1%。这种发生率与健康孕妇并无两样。妊娠期间,对母体和胎儿危害最大是疾病活动,而不是药物。

  至于炎症性肠病药物治疗是否对婴儿有影响?陈白莉指出,有些药物目前还没有肯定的研究结果。孕期药物治疗需要注意,孕期、甚至在计划怀孕前就要避免滥用药物。孕期服药治疗的问题要咨询医生,由医生的建议决定,医生处方药物是也应因人而异,有时需要专家会诊决定,以保证疾病和胎儿的最高安全。

  妊娠期服药治疗炎症性肠病,可以加速病情缓解、好转。药物治疗还可以使疾病维持于稳定期,减少活动。药物治疗大大保证了妊娠安全,但有的患者还有可能出现活动。

  炎症性肠病患者怀孕时服药需注意

    不同时期孕者的药物治疗不同

  陈白莉教授指出,炎症性肠病孕期服药的一般规则为只选择绝对必需的药物,充分注意患者的个体化治疗特征。常规的药物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如强的松龙、氢化可的松)和柳氮磺胺吡啶(SASP)或5-氨基水杨酸(5-ASA)的常规剂量,目前还未发现对于未出生的胎儿有何损害,在国外药品说明书中是安全的。但尽管如此,在孕期的前三个月,这些药物的运用仍然需要严格小心。

  另外,陈白莉教授提醒,不同时期孕者的药物治疗不同,缓解期的患者需要5-ASA或皮质类固醇维持治疗的,要继续按照病情和医嘱服药或减量服药。而急性发作的患者需要调整用药,尽快地控制病情。炎症性肠病对母婴危害将远远超出药物本身。以下为各类药物的注意事项。

  5-氨基水杨酸或激素:炎症性肠病的常规治疗。迄今为主,这种常规治疗对妊娠早期母婴没有不良反应。与阿司匹林不同,5-ASA的治疗剂量不会影响凝血功能,也不抑制血小板生成。 所以,没有必要在孕前中断5-ASA的治疗。而且,5-ASA吸收进入的血液的浓度极低,影响胎儿的可能性极小。

  免疫抑制剂:环孢素A、氨甲喋啶和反应停等一般禁止使用。有致畸作用,像反应停副作用有海豹胎、神经管异常、十二指肠瘘,胎儿死亡率高达40%。如果意外妊娠要立刻终止。如果打算继续妊娠,也需停药,保险做法是3-6个月再怀孕。

  生物制剂:英夫利西对于控制活动期炎症性肠病有明显效果,但目前不推荐在孕期使用。 已经使用英夫利西,避孕时间至少延至停药三个月后再妊娠。 不少使用英夫利西的母亲分娩健康婴儿,所以,没有依据使用英夫利昔的孕妇必须终止妊娠。

  抗生素: 妊娠期使用例如甲硝唑或环丙沙星等抗生素必须严格掌握指证。这些药物一般主张禁忌使用。

  止泻药物:孕妇必须小心使用止泻药物,如易蒙停或阿托品。有报道称上述药物对胎儿有致畸风险。(通讯员:李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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