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有何诊断标准?
新型肺炎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诊断标准
●疑似病例——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曾前往武汉及周边地区或其他病例所在社区;
(2)曾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
(3)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
(4)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上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起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确诊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来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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