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合理用药甘肃省115名医生被查处 其中10人因屡教不改被重罚。
8月30日下午,甘肃省卫生健康委通报了2018年度省级公立医院不合理用药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通报指出,2018年8月,省卫生健康委在省直9家医院进行了调查,经过省合理用药质控中心进行复核审定,最终认定37份住院病历、188张门诊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以上病历、门诊处方共涉及责任医师115人。
违规责任医师中,点评结果为“不规范处方”的44人,点评结果为“用药不适宜处方”的71人。
其中兰大一院5人2016年因违反《处方管理办法》不合理用药,被省卫生健康委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兰大一院4人和省第二人民医院1人2017年因不合理用药被记录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1分;以上10人在本轮次合理用药点评中,相同问题再次发生,屡教不改,性质恶劣。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表示,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2019年7月29日省卫生健康委向各医院下发文件,要求各医院严格按照意见对存在不合理用药违规行为的责任医师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省卫生健康委。
截至目前省直9家医院均按要求对其涉事医师进行了处理,各医院对仅在2018年复核结果为不规范处方和用药不适宜处方的105名涉事医师,采取积个人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院内通报批评和教育培训等措施进行了处理,兰大一院、省中医院、省二院、省三院、省妇幼保健院对其涉事医师还采取了经济处罚或扣减绩效工资的进一步处理措施。
其中,兰大一院对其门诊处方或住院病历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的19名医师扣减1个月全部绩效工资,对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都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的1名医师扣除6个月全部绩效工资,并监管处方权半年。
对三年内两次点评为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的10名医师,省二院对1名涉事医师采取积个人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处方权降级、当年度不予评先评优的处理措施,兰大一院对9名涉事医师采取积个人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处方权监护半年、当年度不予评先评优、扣除3个月个人全部绩效工资和扣除其所在科室科主任个人1个月全部绩效工资的处理措施。
以后对因不合理用药多次被查处仍屡教不改的人员,将依据此办法严肃处理,对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出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并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通报。同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处方监管今年以来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今年8月份,由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公安部、税务局、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在部分医院官网挂出。
《通知》提出,要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落实。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完善医药产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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