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黑用品

健身器材店搭售医疗器械 监管望“械”兴叹

2008-09-09 10:26:00

  近日,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涉嫌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的一家健身器材店进行调查。经现场检查,该店店内摆放有颈椎治疗仪、氧立得等第二类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该店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

  该店负责人称:店内摆放的医疗器械产品均是以“搭售”形式赠送给购买健身器材的消费者,有店内张贴的搭售广告为证,并没有违法经营。因现有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中并没有对“搭售医疗器械”行为进行规定,执法人员只得“望械兴叹”。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电子行业的飞速发展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便于携带、操作的诊断、治疗及保健型医疗器械逐渐进入各个家庭。此类器械的出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健康诊疗,维护了群众的身体健康。但消费者在家庭中自行操作仪器,缺少专业人员的指导,也更容易对自身健康造成损伤。

  据悉,医疗器械产品应当从具有销售资格的企业购进,并应验明产品合格证明。企业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搭售”形式出售医疗器械,在目前医疗器械监管中还属于监管空档。“搭售”给消费者的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如若不合法、不规范,产品质量将难以保证,无法确保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将成为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巨大隐患。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不得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而我国现有的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不全,监管法规体系还不完善,已经制约了医疗器械的有效监管,给公众用械安全带来了隐患。

  因此,针对在监管实际中发现的类似于“搭售医疗器械”的变相销售行为,医疗器械法规应向药品监管看齐,及时予以补充、改进,杜绝监管盲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责任编辑:吴佳子)

39健康网版权所有,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

精彩推荐

查看更多 >

猜你喜欢

抢挂专家号,咨询热心导诊MM
百度推荐

精选

进入39健康网首页

查疾病

热门
痛经
荨麻疹
宫颈糜烂
高血压
登革热
尖锐湿疣
妇科
月经不调
阴道炎
子宫肌瘤
男科
包皮过长
前列腺炎
早泄
儿科
手足口病
小儿感冒
小儿肺炎
内科
冠心病
肺结核
支气管炎
外科
肩周炎
乳腺增生
骨质增生
皮肤
湿疹
狐臭
脚气

查药品

热门
六味地黄丸
逍遥丸
金匮肾气丸
云南白药
阿胶
片仔癀
妇科
保妇康栓
调经丸
妈富隆
男科
伟哥
前列舒乐胶囊
养血生发胶囊
儿科
小儿感冒颗粒
小儿止咳糖浆
小儿七星茶颗粒
心脑血管
厄贝沙坦片
血脂康胶囊
速效救心丸
糖尿病
美迪康
消渴丸
拜唐苹
跌打损伤
云南白药气雾剂
云南白药创可贴
跌打万花油

好医院

按专科找

外科
心胸外科
泌尿外科
乳腺外科
肛肠外科
肝胆外科
血管外科
内科
神经内科
消化内科
呼吸内科
内分泌科
肾内科
风湿科
其他科室
妇科
耳鼻喉科
整形科
中医科
皮肤科
心理咨询
按疾病找
劲椎病
脑梗塞
高血压

好医生

按专科找

外科
心胸外科
泌尿外科
乳腺外科
内科
神经内科
消化内科
呼吸内科
其他科室
妇科专家
产科专家
中医专家

按疾病找

外科
烧伤专家
骨折专家
肺癌专家
内科
胃炎专家
高血压专家
冠心病专家
其他科室
头痛专家
湿疹专家
肾结石专家
39健康网-39健康網-合作-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