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CEPA补充协议五在香港签署,有关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广东将先行先试。目前经请示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医疗服务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其中一条是: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的形式在粤设立门诊部。
为确保先行先试政策得到有效执行,为港澳服务提供者来粤独资、合资、合作设立门诊部给予指导和方便,省卫生厅已经初步拟定了《关于落实<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中有关医疗服务事实的实施细则》。一旦实施细则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就正式实施,并积极协调各地市卫生局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面适当放宽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放门诊部的限制,力争在一年内批准10-15个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办的门诊部(含诊所)。
从昨日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中,记者还了解到,粤港共同规划的深港跨界货运交通“东进东出”的主要通关口岸——莲塘/香园围公路口岸目前已完成了前期规划研究,研究报告将根据深港双方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报批。同时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也正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预计项目将于2009-2010年间开工建设。
据介绍,本次联席会议讨论的重点就是双方未来在服务业、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跨界大型基建、民生、金融、民间等领域的合作。
(责任编辑:姚青)
按疾病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