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权威发布

卫计委:2017年底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

2016-06-21 09:00:11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昨天,国家卫计委下发文件,对医疗控费提出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要降到10%以下。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尽快确定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2016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6〕26号)落实,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以下简称89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尽快确定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区、市)要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类别医院功能定位、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立足实际,认真分析,科学测算,确定本地区年度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以下简称控费目标)。控费目标的确定,应当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原则,将控费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和公立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属(管)医院和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按照属地化原则,纳入当地医疗费用控制范围。控费目标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力争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

  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按照89号文件要求,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根据费用指标监测结果,对本地区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序,每年定期公示排序结果,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请各省(区、市)于2016年7月1日之前,将确定的2016年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和控费目标分解情况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邮寄至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公立医院处,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其中中医类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和控费目标分解情况同时报送国家中医药局备案(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邮寄至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综合处,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曾智  章志红

  电话:010-62030835  62030819

  传真:010-62030835

  邮箱:zhangzhihong@nhfpc.gov.cn

  国家中医药局联系人:王海静  严华国

  电话:010-59957815  59957692

  传真:010-59957674

  邮箱:yizhengsizonghechu@163.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39健康网版权所有,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

精彩推荐

查看更多 >

猜你喜欢

抢挂专家号,咨询热心导诊MM
百度推荐

精选

进入39健康网首页

查疾病

热门
痛经
荨麻疹
宫颈糜烂
高血压
登革热
尖锐湿疣
妇科
月经不调
阴道炎
子宫肌瘤
男科
包皮过长
前列腺炎
早泄
儿科
手足口病
小儿感冒
小儿肺炎
内科
冠心病
肺结核
支气管炎
外科
肩周炎
乳腺增生
骨质增生
皮肤
湿疹
狐臭
脚气

查药品

热门
六味地黄丸
逍遥丸
金匮肾气丸
云南白药
阿胶
片仔癀
妇科
保妇康栓
调经丸
妈富隆
男科
伟哥
前列舒乐胶囊
养血生发胶囊
儿科
小儿感冒颗粒
小儿止咳糖浆
小儿七星茶颗粒
心脑血管
厄贝沙坦片
血脂康胶囊
速效救心丸
糖尿病
美迪康
消渴丸
拜唐苹
跌打损伤
云南白药气雾剂
云南白药创可贴
跌打万花油

好医院

按专科找

外科
心胸外科
泌尿外科
乳腺外科
肛肠外科
肝胆外科
血管外科
内科
神经内科
消化内科
呼吸内科
内分泌科
肾内科
风湿科
其他科室
妇科
耳鼻喉科
整形科
中医科
皮肤科
心理咨询
按疾病找
劲椎病
脑梗塞
高血压

好医生

按专科找

外科
心胸外科
泌尿外科
乳腺外科
内科
神经内科
消化内科
呼吸内科
其他科室
妇科专家
产科专家
中医专家

按疾病找

外科
烧伤专家
骨折专家
肺癌专家
内科
胃炎专家
高血压专家
冠心病专家
其他科室
头痛专家
湿疹专家
肾结石专家
39健康网-39健康網-合作-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