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5日至12日,省卫生厅对全省7个市、州的12个项目县及所属20多个乡镇、50多个村进行了督导,发现剖宫产率明显偏高。12个项目县全年乡级剖宫产率平均为31.69%,最高达61%,县级剖宫产率平均为49%,最高达80%。评估组专家分析,不少地区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管孕妇情况该不该做剖宫产,都盲目实施,危害了母婴健康。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妇儿中心了解到,我市农村的剖宫产率也偏高。该中心保健部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市卫生局对剖宫产率突查时,远城区的部分医院剖宫产率高达95%。
这位负责人说,农村应属于自然分娩比较集中的地区,这与产妇孕期劳作及特有的身体优势有关,但随着住院分娩观念普及,农村剖宫产率异常偏高,主要原因是一些乡镇医生明显有诱导产妇剖宫产的嫌疑。
省卫生厅专家组表示,今后要严格控制剖宫产手术,原则上一般乡镇卫生院不宜开展剖宫产手术。此外,对剖宫产率过高的地区要查找成因,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使乡(镇)卫生院剖宫产率严格控制在25%以内,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内。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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