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富阳等29个试点县(市、区)的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将全部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即零差价)销售,不赚病人一分钱——自8月30日起,浙江省正式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取消在浙江省沿用了50多年的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该省卫生厅厅长杨敬表示。
此次启动的29个试点县(市、区)占该省总县(市、区)数的三成以上。各试点县(市、区)将于近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2年底,省政府将总结试点情况并加以推广。
今年初,舟山嵊泗县人民医院已在浙江省率先试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据统计,1月-6月,该院门诊均次费用下降11.6%,均次药费下降20.9%;住院均次费用下降3.6%,均次药费下降17.6%。
(责任编辑:王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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