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基隆一名18岁女子从7岁开始遭叔公猥亵、小学3年级后每星期皆被叔公性侵得逞,女子受害9年,因染上性病才导致此案爆发。基隆地方法院22日判处男子有期徒刑18年。
据报道,基隆检方调查发现,基隆一名18岁女子,从7岁念幼儿园大班期间,遭叔公强制猥亵。
检警调查,女子就读小学3年级后,女子的叔公更以每星期一次频率,对女子强制性交得逞。被害女子3年前发现罹患俗称“菜花”的性病,告知社工人员后整起事件才曝光。
检方调查,女子遭叔公强制猥亵、性交前后长达9年,女子的叔公虽否认对被害人性交、猥亵,但皆未通过测谎;被害女子经医师诊断,处女膜确有陈旧撕裂伤,去年1月,检方依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罪起诉男子。
基隆地方法院22日一审判决结果,男子被判18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廖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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