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媒体评论

评论:期待“限用缓刑”重击食品安全违法

2010-09-19 16:37:00

  据央视《新闻1+1》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当判死刑的一定判死刑。相关人士称,这个通知并非突然行动。另有专家分析称,该通知并未划定时限,是一个长期规定。

  近年来,各地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瘦肉精、苏丹红、“毒奶粉”、地沟油的陆续登场,一方面使“吃”成为普通民众的“心头病”,在最近一项包括了社会治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安全、财产安全等11项安全问题的调查中,民众对于食品安全的担忧以72%的比例拔得头筹;另一方面也凸显出我国食品行业犯罪成本过低的本质,“判得太轻”让见利忘义的不良商家总是蠢蠢欲动。

  食品安全犯罪,危害的是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健康权,这些权是所有人权当中最宝贵的。此次通知明确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应该说,从严从重执法,肯定将对不良商家有更大的震慑作用。期待在“三管齐下”之后,民众能等来真正的食品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8年三鹿婴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国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力度已经逐步加大。以“三鹿”事件判决为例,两名主犯被执行死刑,三鹿的当家人田文华也被判终身囚禁,和此前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相比,已相当严厉。但问题是,当时一度有传言田文华最高可处死刑,而她最终免死,只因罪名被认定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非“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些在刑法上都有据可查的罪名,在公众看来往往是一笔糊涂账。而也许正因为在“罪名”上有空子可钻,三聚氰胺才会卷土重来。这个个案中涉及的量刑罪名问题,在本次规定中也有现实意义,值得相关部门的深思。

  此外,食品作为商品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其有 “防患于未然”、 “预防胜补救”的需求。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现实语境中,人人都不可避免地成了食品质量与安全检测的 “小白鼠”,这无疑同时增加了社会、个人的健康保障成本。因此,要切实保障民众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就必须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可信赖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体系,防患于未然。

相关新闻:中央政法四部门:危害食品安全该判死刑要坚决判

热点专题:聚焦十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责任编辑:宋雪)

39健康网版权所有,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

精彩推荐

查看更多 >

猜你喜欢

抢挂专家号,咨询热心导诊MM
百度推荐

精选

进入39健康网首页

查疾病

热门
痛经
荨麻疹
宫颈糜烂
高血压
登革热
尖锐湿疣
妇科
月经不调
阴道炎
子宫肌瘤
男科
包皮过长
前列腺炎
早泄
儿科
手足口病
小儿感冒
小儿肺炎
内科
冠心病
肺结核
支气管炎
外科
肩周炎
乳腺增生
骨质增生
皮肤
湿疹
狐臭
脚气

查药品

热门
六味地黄丸
逍遥丸
金匮肾气丸
云南白药
阿胶
片仔癀
妇科
保妇康栓
调经丸
妈富隆
男科
伟哥
前列舒乐胶囊
养血生发胶囊
儿科
小儿感冒颗粒
小儿止咳糖浆
小儿七星茶颗粒
心脑血管
厄贝沙坦片
血脂康胶囊
速效救心丸
糖尿病
美迪康
消渴丸
拜唐苹
跌打损伤
云南白药气雾剂
云南白药创可贴
跌打万花油

好医院

按专科找

外科
心胸外科
泌尿外科
乳腺外科
肛肠外科
肝胆外科
血管外科
内科
神经内科
消化内科
呼吸内科
内分泌科
肾内科
风湿科
其他科室
妇科
耳鼻喉科
整形科
中医科
皮肤科
心理咨询
按疾病找
劲椎病
脑梗塞
高血压

好医生

按专科找

外科
心胸外科
泌尿外科
乳腺外科
内科
神经内科
消化内科
呼吸内科
其他科室
妇科专家
产科专家
中医专家

按疾病找

外科
烧伤专家
骨折专家
肺癌专家
内科
胃炎专家
高血压专家
冠心病专家
其他科室
头痛专家
湿疹专家
肾结石专家
39健康网-39健康網-合作-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