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到南滨路耍
今年24岁的杨银林与饶某都是从区县进城的打工者,他们分别在南岸的两家工厂上班,因为租住的地方较近而认识。久而久之,杨银林喜欢上温柔乖巧的饶某,并开始追求饶某。饶某虽没同意,但也没拒绝,两人一直在接触。
悲剧发生在今年7月31日,这一天是饶某19岁生日。当晚10时许,杨银林和饶某以及另两位朋友,在外面吃过饭后,一起来到南滨路的烟雨公园玩耍。当天,因为连日暴雨,江水猛涨,已将通往河边的石梯淹没。
杨银林和饶某来到距江面仅一步之遥的石梯边聊天,因为杨银林感觉石梯边较危险,要求饶某上岸,远离江水。但饶某不同意,并说了一句玩笑话“我不上去,你来推我嘛。”
开玩笑推女伴入江
杨银林也来劲了,想吓一吓饶某。他跑到饶某身边,双手抓住其双肩,朝江面一推,然后再用力往回一拉。杨银林以为饶某已站稳,便放开手,转身往岸上走去。哪知饶某并未站稳,仰面倒入江水中。
杨银林马上跳入江中,想抓住饶某,但几个浪头打来,饶某已不见踪影。朋友马上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后才将杨银林救起。第三天,洪水退去,饶某的遗体被发现。杨银林随即向公安机关自首。
被告庭上后悔不已
昨天,在渝中区法院,杨银林被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
对于检方的指控罪名以及举示的各种证据,杨银林均表示没有异议。饶某的家人向杨银林提出了8万余元的赔偿要求,杨银林表示全都接受,只是现在没有钱,等出狱后,会拼命打工挣钱偿还。
但饶某的亲人并不相信,随后撤回了刑事附民事起诉,表示会就赔偿问题,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在休庭的空隙,记者对杨银林进行了简短采访,他说得最多的就是“后悔”二字。
记者:你当时为什么会有这个举动?
杨银林:完全是开玩笑啊,我正在追求她,她也没有拒绝我,你说我会不会故意推她嘛,我现在后悔惨了。
记者:如果不发生这件事,你们会在一起吗?
杨银林:会的,我们接触一段时间了,她都没有拒绝我。而且生日还叫我一起过,如果不是我的错,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
说完这句话,杨银林的眼圈和鼻头再次红了,他马上低下了头。
记者:你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
杨银林:太复杂了,一言难尽,我后悔,真的!
(责任编辑:黄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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