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欧洲,中药一直是以保健品或食品的身份存在,我国还没有一种中药以传统草药身份在欧盟注册。中药能否以其“本来面目”进入欧盟市场?
答案应是肯定的,然而如何进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中医药发展暨中药在欧洲注册国际论坛”日前在上海世博会上举行。
该论坛由荷兰海牙市政府和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共同主办,专门邀请欧洲有关药品注册评估专家来华探讨中药在欧洲注册药品的可能性。
据了解,这是首次由西方国家政府机构出资并与中医药国际学术组织举办的大型专题会议。
尴尬:欧洲中医面临有医无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说,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瑰宝,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据统计有60%以上的欧洲人使用过传统药品,欧洲占全球草药市场的44.5%的份额。现在欧盟扩大到27个国家,总人口近5亿,超过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对中医药将会有更大的市场需求,中医药将会在欧洲人民医疗保健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一种中药产品在欧盟以传统草药的身份成功注册。
2005年10月,欧盟成员国开始实施《欧盟传统药品法》,规定过渡期截至2011年3月31日。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李振吉表示,“在过渡期内,如果某种草药产品已经在欧洲共同体使用了足够长的时间(至少15 年),那么该产品可以基于这段时间的使用,仅进行简单的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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