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北京市即将实行公立中医医院人员工资全额拨款

  9月15日,北京市卫生局、财政局和中医管理局在北京会议中心联合召开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会议,会议印发了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和中医管理局联合签发的《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起将对全市各级政府举办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基础建设、内涵建设、财务管理、医院管理、中医药文化建设等方面实施评分制量化绩效考核。对中医药特色突出、以中医药服务为主、中医药文化建设优秀,考核成绩在85分的医院,市各级财政将给予人员工资(含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津贴,下同)全额拨款。

  赵静局长在会议上指出,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力发展“简、便、验、廉”的中医药特色服务,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市政府提出的“两个率先”目标的有效途径。通过实行中医特色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使中医医疗机构坚持以满足群众对中医药特色服务需求为核心,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发展方向;通过完善财政补偿政策,既为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结束“以药养医”、“以西养中”的现象,坚持向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也进一步调动了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努力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积极性。她强调,各医疗机构要以绩效考核为改革工作的抓手,深化本医疗机构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中医药特色,不断推出群众欢迎的具有“简、便、验、廉”优势的中医诊疗服务项目,真正实现以绩效考核推动改革,以改革促进中医医院的健康发展,让群众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更多地享受到“实惠”。

  杨慕彦副巡视员在讲话中强调,市各级财政要充分认识对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实行绩效考核管理的重要意义,要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做到政策研究、资金拨付、信息沟通“三个到位”,把市政府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

  考核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继市人事局《关于授予方和谦等十二名同志首都国医名师荣誉称号的决定》、市人保局《关于将中药门诊煎药费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市药监局《关于扶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中医管理局《关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多地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北京市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室的通知》等一系列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配套文件后,第六个重要配套文件,也是北京市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转变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进一步突出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

  根据大会要求,今年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将在10月中旬完成,考核结果经过公示后,市各级财政将根据考核成绩为医院拨付今年的人员工资,并编制医院下年度人员工资经费预算。

(实习编辑:梁文婷)

2009-09-16 08:46:00浏览71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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