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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连饮10杯约黄酒后身亡 丈夫起诉劝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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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8 16:30:00

  李女士参加师傅的寿宴 一连敬了10大杯黄酒 再也没醒过来

  在座劝酒的客人要不要负责

  整个庭审,38岁的高志朋脸凝重,自始自终沉默。

  自从妻子死后,他开始变得少言寡语。今年2月25日,他的妻子李雪梅给师傅老竺祝寿,上午7点多离家,傍晚他接到警察的通知,妻子喝了10杯黄酒(啤酒杯,约5斤)后身亡。

  当时酒席上的9人(7男2女),昨天都成了被告。

  法庭上,老竺说,事发当天,是李雪梅主动要来参加寿宴,可能是想认识下在座的前辈。李雪梅是做园林工作的,刚入行一个月,日后好有个照应。

  按被告方的说法,一开始,李雪梅一直喝着橙汁,直到临散席前,她主动站起身,要敬大伙。“我们都劝她不要再喝了,她还挽起袖子,拍拍胸脯说没事。”

  但高志朋不这么认为,酒只有两瓶啤酒的妻子,从来不沾黄酒,怎么会无缘无故喝下这么多?

  事后,他了解的情况是,当时在座的宾客要求李雪梅向老竺敬酒后,又要求她一视同仁,向在座的每人敬上一杯。

  在李雪梅醉酒后不久,有人发现她脸色发黑,不省人事。她被送往医院不治身亡,鉴定结论是:死者因饮酒过多,无法顺利呕吐导致窒息而亡。

  高志朋夫妇育有两个女儿,一个14岁,一个6岁。自从妻子死后,原本活泼的大女儿整天像丢了魂。5月3日,大女儿留下一封信,离家出走,至今,没有消息。

  高志朋说,他和妻子从安徽刚来宁波那会,还天天想着努力工作,等将来挣够钱,花个10来万在宁波买套老房子,做新宁波人。

  但妻子的突然离世,让他心灰意冷。他现在把开叉车的工作辞了。

  谁劝酒 谁负责?

  高志朋在向法院起诉时,承认妻子自身有一定过错,请求9被告承担30%责任,即10万元。

  法院开庭2个小时,双方都不愿调解,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昨天,记者咨询了两位律师。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慧杰说,李雪梅是成年人,具有识别能力,对过量饮酒的后果应该有一个预见,主要责任要由她本人承担。

  当时在座的9个宾客有没有责任,应该视“谁劝酒、谁负责”,如果明知对方不胜酒力或身有疾病,还有过分的劝酒行为,若发生意外,劝酒者要承担一定责任。

  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建伟认为,此事要分两种情况:礼节性劝酒和强迫性劝酒。前者是一种正常的交往行为。

  在俞建伟看来,李雪梅饮酒过多,以致无法顺利呕吐,窒息身亡,这中间存在着意外性。对于酒席间是否有过分劝酒行为,双方各有说法,很难举证,“最后的结果可能会出于道义,由9被告适当补偿死者一方。”

  相关判例

  1、2006年,义乌8个保安在一起吃过年团圆饭,其中一个喝着喝着就再没醒来。事后,法院判决,醉酒死亡的罗晓明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酒量身体状况都没注意,要自负后果的主要责任。而和他一起喝酒的同事们承担一定的过失赔偿责任。双方以8∶2的比例分担责任。因此,罗家提出的15万多元的赔偿款,同事们付3万5。

  2、缙云法院也判过一个醉酒死亡案,也是应邀到朋友家去喝酒,结果醉倒在朋友家的楼梯过道上,因为延误了治疗,变成了植物人,10个月后死亡。最后,法院判决,醉酒死亡的人自负85%的责任,那个请客的朋友承担15%,一共赔付了4万元。

(责任编辑:袁文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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