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本报讯,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武某私开诊所,并致一名患者因头孢拉啶过敏而死亡。昨天,认定其涉嫌非法行医罪,大兴检察院将其批准逮捕。
去年2月,武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在大兴某村开设了诊所。
今年3月,患者王某出现发烧、呕吐等症状,来到武某的诊所内就医。武某建议王某输液。在未询问王有无青霉素、头孢拉啶过敏史的情况下,武某给王某输了两瓶含有头孢拉啶的液体。几分钟后,王某开始抽搐,紧接着失去意识,并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实习编辑:麦永亮)
二级 妇幼保健院 公立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4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河南焦作市工业东路239号
二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
宁安市
二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开封市解放路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山西省汾阳城区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