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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期:呼唤重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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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00:00:02医学界

  截至4月26日,武汉在院新冠肺炎患者实现了清零,“医疗救治工作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的胜利”。4月27日,历经三个月时间,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率中央指导组离鄂返京。上一阶段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至此告一段落,是时候对健康治理进行制度性反思了。

  纵观全球疫情演变态势,中国党和政府、中国社会、中国民众的表现可圈可点。无论是强有力推进的“封城令”和“口罩令”,还是全国医疗资源高效驰援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都凸显了基于新型举国体制的巨大优势。然而,这些措施更多体现的是国家治理、城市治理层面,而非体现在健康治理层面。

  不可否认,在疫情暴发前夕和早期,湖北、武汉出现了中央领导人提出的需要“补短板”“强弱项”的问题。同样的,3月19日,国家监委调查组负责人在答新华社记者问时特别提到,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有关媒体披露的信息,上述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有多位医护人员不幸因感染新冠肺炎(含李文亮医生)逝世的武汉市中心医院,其后湖院区距离武汉海鲜市场不足两公里,但由于医院领导层没有及时为医生提供充足的医用防护设备,一些医生不得已改装医疗废物袋、无菌袋为简易防护服;二是在离世的江学庆医生的笔记本上,记录着这么一些关键字句:没有人传人的证据、十条纪律规定(保密纪律)、不准到处乱讲乱谈;三是由于对院外的医师同道披露疫情信息,武汉市中心医院一位领导找急诊科主任艾芬谈话,提及“某某某(此处隐去)主任批评我们医院那个艾芬……怎么能够没有原则没有组织纪律造谣生事”;四是国家卫健委派驻武汉的第二批专家组成员(匿名)提到,履职期间,专家组并不掌握当时武汉已经出现的医护人员被感染病例,在被专家反复追问之后,一名时任卫健委领导回复:“你们是不是怀疑我瞒报啊?”

  上述案例突出反映“卫健委—医院”“医院—医生”“卫健委—医生”之间的不对等关系,以及地方卫健委部分官员、部分医院管理者对于外部监督机制的抗拒。在外部监督机制缺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向卫健委不当施加压力,卫健委又向医院或直接向医生施加压力,最终造成一线疫情的迟报、漏报——即便不存在主观瞒报。这一做法违背了中央文件关于“加强医院信息公开”的要求。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一文件被视为医疗机构发展的中长期纲领性文件,致力于实现医院的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其中的一个目标是: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文件指出,地方政府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重点是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其中专门提到:“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尊重现代医学科学的发展规律,秉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朴素理念,充分赋予医疗卫生专家尤其是一线医护人员在自由心证之下合理的相继抉择权。基于此,医疗机构在不对公众、媒体披露发布疫情信息的前提下,仅向单位内外的医学同道提醒疫情风险,并不受《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限制,也不需要受到地方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窗口指导”,更不应该遭到医院内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口头警告。

  试想一下,如果上述武汉医生受到医院管理层的不当干涉之后,可以通过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表达权、监督权;试想一下,上述武汉医院管理层受到地方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不当干涉之后,不用因人事权、预算权、绩效考核权受制于前者而选择屈服,甚至选择变本加厉地压制医生——结果将会大大不同。反之,如果每一家公立医院内外的行政权力凌驾于专业决策之上,荒疏专业、无视专业甚至刻意打压专业,每当突发疫情等重大危机来袭,势必酿成“没人敢说真话,没人愿干实事”的制度性困境。

  要全面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突破口是重新调整医院(尤其是公立医疗机构)内外部的权力结构和利益结构,并为此重新设置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操作规程。这是一次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公立医疗体系及医院的自我革命,“刀口向内,刀刀见血。”然而,纵观许多新闻发布、论坛会展、业务文章,一些地方卫健委、医院管理者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直接等同于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建设、加强医院内部绩效考核,这相当于用日常临床管理替代根本性的制度变革,相当于用“增量改革”的局部红利拖延“存量改革”的全局红利,无异于隔靴搔痒,近似于张冠李戴。

  遗憾的是,上述国务院文件印发两年多,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出现“进两步,退三步”的严重问题。2018年至今,多个一线城市相继取消医管局(医管中心)架构,回到地方卫健委直接管理公立医疗机构的旧体制。这无疑违背了早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就定下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医改方针。

  所幸,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中央同意,孙春兰副总理带队的中央指导组类似于“御史钦差”,打破了中央-地方行政体系的既有结构,对不正常的“政府-医院”“医院-医生”关系进行了纠偏,并对湖北、武汉本地官场铸造了一把悬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中央甚至在特殊时期强势介入,替换湖北、武汉两级党的一把手,直接空降国家卫健委副主任王贺胜“接管”了湖北省卫健委。于是我们看到,曾受到不当训诫的李文亮等医生得到“平反”,主动对内上报疫情的部分医师还获得湖北省有关部门的嘉奖。

  然而,中央不可能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条件下都为健康治理派出指导组、巡视组、督查组。如今,随着中央指导组离鄂返京,湖北、武汉当地在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亟需同步建立健全管医办医的合理架构。希望全国各地政府、各类医疗机构吸取本轮疫情应对的经验教训,重新划定政府、医院、医生之间的责权利边界,把专业领域的决策主导权、执行主导权交还给专业人员,积极调动外部建设性力量参与医疗卫生监督,让我们的健康治理真正从“人治”走向“法治”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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