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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泰坦尼克号》中有个情节,露丝是靠吹哨子引起救生艇注意才得以生还,而那只救命的哨子,是来自海面上一个已经死去的吹哨人。
2月7日凌晨2:58,曾因“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被派出所训诫的李文亮医生,在抗击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抢救无效去世。
在我们对其深表惋惜的同时,是否更应该追问与反思:为何专业人士发现苗头不对,出于良知发声,得来的却是一纸训诫?
笔者经常会看一些深度报道,看完基本不用去评论,只要认真读了,就会有自己的判断。遗憾的是,由于紧箍咒或行业式微原因,深度报道逐渐消失;忧心的是,整个社会的寒蝉效应趋势,很少有提醒前面有坑的“吹哨人”。
吹哨人,最接近真相的逆行者
什么是“吹哨人”?是指为使公众注意到政府或企业的弊端,以采取某种纠正行动的人,包括警察、军队、医生、记者等。
在科学面前,权力不能垄断真相,而与权力相比,“吹哨人”更接近真相。平时他们不显山露水,一旦突发公共事件等危机来临,立即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发出预警,从幕后走向台前,成为看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逆行者”。
1991年,在血站工作的王淑平,发现河南“卖血经济”中一个可怕隐患——艾滋病和肝炎病毒携带者卖血(当时血液的采集和处理还没有病毒排查机制)。
王淑平立即写了疫情报告,虽然卫生部下令丙肝检测,她却被调离了血站。很快,她发现一个更恐怖的漏洞:一位艾滋病毒携带者曾在4个血站卖过血。
在请求血站排查,被告知太费钱而不了了之之后,王淑平又发现,收集到的400多份血液样本中,超过10%有HIV。见地方卫生部门不理睬,次年她便把报告和数据上交了北京卫生部。
“作为医生,我首先考虑的是病人和公众的利益,不是我自己。涉及到权力金钱和无钱无势者的冲突,我决定为被感染的无辜群体站出来。”王淑平回忆道,“有一个地方卫生官员在一次会议上抱怨,哪个家伙那么大胆,居然敢报告到中央。我站起来说,报告是我写的。”
写报告的后果,是她被开除公职,丈夫因受排挤而与其离了婚,她则只身前往美国,再也没有回来过。
令她开心的是,“吹哨”达到了目的。1996年,国内所有血站关门整顿,并在恢复后增加了查验HIV这一项。2001年,华中地区面临艾滋病危机获得承认,至少50万人在血站卖血后感染HIV,河南是其中最严重的一个省。
这是一个因“吹哨”付出了沉重代价的可敬女性,如果不能鼓励这样的平凡英雄,在发现端倪时敢于、善于“吹哨”,不能从顶层设计层面解除其后顾之忧,实难再出现第2个为众人抱薪的“王淑平”,更难以确保社会危机应对的及时、有效。
允许专业人士不同言论
在李文亮等医务人员发出疫情“警示”但被查处后,不难发现,对于疫情的发声变少了。
对于专业领域“吹哨人”发布不同意见的言论,如果不能保有足够的宽容度,难免会加剧社会的内在压力和乖戾之气,从而让应对危机更加雪上加霜,进而消弱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即使李文亮初期对于疫情的名称判断错误,但披露的信息来自于客观事实,不能将其认定为编造虚假信息;对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提出来的某些药物具有的抗病毒效果,也应做到让子弹飞一会,多方判断,不要让被恐慌牵着鼻子走。
同时,希望能保证疾控中心、发现病例的医院在专业上的独立性,树立国家CDC的权威性。有些话不好听,但很有道理——外行领导内行,不是官僚就是教条。
在要求专业的领域,一把手若是不专业,出大事情必是迟早。譬如足协,请乒乓球运动员当主席,也是闹出了不少怪政策。行政凌驾于专业之上,能干得好的,不多。
舆情不是敌情,应正视监督
人民日报曾刊文批评地方政府打压媒体,称“舆情不是敌情,相反,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这话简单明了,掷地有声。媒体对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反映,眼前或许会让一些地方难堪,但从长远来说,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社会进步利莫大焉。
“治理媒介化”的时代已经到来,如果没有开放坦诚、正视监督的心态,只知封、捂、堵、压、瞒,终会使“沟通”没有了“通”,只剩下一条无法跨越的“沟”。
正如一位省委书记所言,“舆论监督也是正面报道”。
他山之石,可完善立法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大部分称之为“公益举报人”),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
在香港,举报人属于证人的范畴,受到《证人保护条例》的严格保护,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报复举报人,属于刑事重罪案件。
在美国,由于《吹哨人保护法案》的制定,“水门事件”中的“深喉”30多年无人知晓其真实身份,直到临终前主动承认。
1972年,民主党总部遭到窃听,联邦调查组发现,总统尼克松可能卷入窃听事件,同时接到最高层指示:停止调查、不予公开。
可时任调查局副局长马克·费尔特认为,总统违法,当与普通公民同罪。他听从内心良知的召唤,秘密联络了《华盛顿邮报》。
几星期后,邮报惊爆内幕,舆论哗然,国会成立了独立的调查组。在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遭到弹劾的总统与主动辞职之间,尼克松选择了后者。
事件发生后,独立检察官等相关制度陆续出台,各州通过立法,赋予媒体人作证义务的特免权。支持的意见认为,公职人员宣誓效忠的对象,是美国立国的价值和国家利益,而不是上级的指令。在上级指令与公众利益相冲突时,选择更大价值并不违反公职人员的职责。
这一理念最好的诠注是《吹哨人保护法案》,其鼓励公民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行为,有权告密检举,吹哨人不仅不会受到泄密指控,相反的,法案规定司法机构应该为其及其家人提供各种保护。
随后,各国相继出台了类似保护吹哨人的法律。在英国,有1998 年制定的《公众利益披露法案》;在澳大利亚,有2002年制定的《公益披露法》;在日本,有2006年出台的《公益通报者保护法》,对吹哨人的企业作出不得解雇、不得降职降薪等规定;在韩国,有2011年制定的《公益举报人保护法》......
在此,笔者请求保护其他7位“李文亮”,也建议立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法律,哪些领域、行业的“吹哨行为”应该有一些豁免,不轻易动用刑法,以回应那些还在为我们负重前行的同胞们。
疫情当下,社会如船,每个人都要准备掌舵,这时如果有明天、有坚持,长夜便无可畏惧……
主任医师
广州诺亚智慧门诊部 全科
副主任医师
佛山市中医院 耳鼻喉科
河南誉美肾病医院 肾病综合征
河南誉美肾病医院 肾病综合征
主任医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中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