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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12月24日6时许,北京市朝阳区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文在正常诊疗中,遭到一位患者家属的恶性伤害,虽经全力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于25日去世。
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孙文斌,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12月28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宣布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
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也进行了说明。由于时间上的巧合,不少自媒体人误读为,是被杀医生的鲜血换来了这部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法律。
历经两年的酝酿审议,
这是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它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10章110条,自2017年12月以来,这部法律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经历了4次审议,向社会公布后最终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里的社会关系和行为进行了规范。
它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几个章节进行了具体规范。而针对保障医护人员安全方面的规定,只是在第4章57条提出,并在第9章105条进行了法律上的基本要求:
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当你通读此部法律后,就会发现这是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真正对于具体医闹的惩罚与处置,对于暴力伤医的预防与打击,对于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举措和方式,都没有具体的明确的规定,更谈不上是针对“医闹”方面的法律规范,立法目的是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医闹”入刑,建“黑名单”,
基础性法律,都不过是第一步!
不久前,笔者曾针对某地打击“医闹”行为出狠招的文章分析中,罗列了近些年相关部门在打击“医闹”、保障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探索:
1986年10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第一次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知》。
2014年,公安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290条第1款进行了修改,“医闹”行为正式入刑。
2016年3月30日四部委下发过当时被媒体和社会各界称之为世上最严厉《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2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被追究刑责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
从这一系列规定和法律规范来看,类似打击“医闹”及伤医行为的法律历史渊源,已经30多年了,无论是刑法修正案,还是刚通过的这部法律,均是从系统层面的要求,对于如何打击医闹,如何处置伤医杀医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一部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法律及细化举措。相关的通知与意见,也只是指导性的,并没有太大的执行效力。
我们都知道杀医是犯罪,其罪可诛,但这是针对已经发生后的悲剧来说,并没有实质意义。从北京杨文医生被杀来说,哪怕不是发生在医疗行业,哪怕没人为此奔走呼告,如此残忍的手段和行为也是必定不会轻判的。因为这不是医疗纠纷,这是涉嫌故意杀人!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部法律及相关通知与意见毫无意义,恰恰是为以后系统性立法打牢了基础,因为所有系统性法律法规均要以母法为准绳。
《刑法修正案(九)》、《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毫无疑问都将对接下来的系统立法和细化举措,有巨大的引领作用和参照一样。只是,这仅是建立良好的医疗秩序、维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第一步,更可能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继续健全相关的法规,建立系列有效的预防保障机制,我们期待这一天早点到来!
捍卫医护人员人身安全,
早已成为社会性问题!
从杨文医生被杀的监控来看,那种站在背后割喉的恶劣行径,任何人都难以反抗,任何举措都会显得苍白。即使加强安保,又怎么能对每个人去搜身?即使练好身体,又怎么防得住这阴招?即使判处死刑,又怎么救回杨文医生的命?
据当事医院的医生介绍,杨文医生遇害后,患者家属没有表现出任何愧疚,没有任何道歉的话。显然,他们的家属并没有明显的意识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有多血腥、有多恶劣,对整个行业带来的恐慌有多严重!
如今伤医杀医的暴力行为,不少早不是因为纠纷缘由才引发的。看病难、看病贵怪医生,医院没有床位怪医生,顽疾看不好怪医生,对社会不满就把怨气撒在医生身上,如今的媒体报道误导、伪科普知识横行、行业偏见与误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系列问题,都是暴利伤医杀医事件发生的导火索。
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捍卫医护人员安全,早已是个社会性的问题,单靠一部基础法律来实现必定是不可能的,也绝无法在短期内实现机制与体系的建立。
因此,医护人员就要做好长期艰苦的准备,任何崇高的事业,都是需要活着的人来发挥主动性实现的,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对于医疗卫生行业同样如此。
在此,我们也强烈呼吁,在证据已如此确凿的情况下,凶手能够尽快得到应有的判决,让正义祛除邪恶,让惩罚消浅愤怒,让法律威慑暴力!
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医科
主任医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中医科
主任医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中医科
主治医师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医科
副主任医师
深圳市蛇口人民医院 蛇口老年病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