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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据台州新闻报道,12月4日下午,台州召开“警医联勤 平安联创”——医院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部署会。会议决定以台州市中心医院等全市11家三级以上医院为重点,推进“警医联勤、智安医院”建设。
据悉,此次“警医联勤”,要求在2020年1月底前,全市三级以上医院应当全面完成警医联勤办公场所建设,设立由警务室、保卫科、医疗纠纷受理中心组成的联动办公机构。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经文保部门和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分别担任警务室总警长、警长,配备专(兼)职民警、协警。
值得关注的是,台州市还出台《台州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五个一律”规定》,严防发生辱医、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等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通过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手段,坚决打掉职业“医闹”、“医托”团伙,全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健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制度,才能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利!
台州市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五个一律”,包含扰乱医疗秩序、携带违规物品进入医疗机构、殴打与侮辱医护人员、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故意损毁财物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对于这些行为,可以说简单明了,那就是“一律行政拘留”,这体现了当地政府对医疗行业安全的高度重视,相信每位医护人员都会拍手叫好!
一方面,严厉制度的建立,可以震慑那些为了不当利益而心存涉医违法犯罪之人;另一方面,只有从法律制度上增强规范性,才能在贯彻落实上更加得心应手,推动执法机关的合法性。让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在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捍卫,让那仅有的尊严得以维护。
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那是全社会共同的呼声!
屡屡发生的伤医、医闹行为,早已让这个行业伤痕累累,让不少从医者心身俱疲,由此造成了医疗行业尤其儿科、急诊等科室人员短缺,并在圈内形成“劝人学医遭雷劈”这样的氛围,恶性循环将更进一步让整个行业岌岌可危。
严惩业内暴力事件,成了全社会共同的呼声。众所周知,救死扶伤的医疗行业带有明显的公益性质,医护人员的培养周期也明显长于其他行业的从业者,伤医、医闹等暴力行为,决然不同于一般的暴力伤害。
长期以来,对诸多涉医违法行为,常常仅采取在遵照一般的暴力行为处罚管理条例法规,在很多情况下甚至只采取了简单的调解,处罚力度过轻,既难威慑后来者,又无法令医护人员信服。
因此,健全法律规章,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早已势在必行。
稳步推进涉医违法行为制度完善,未来或有更多期待!
针对涉医违法行为的处置,已有多年的探索,相关部门印发和颁布过多个条例法规:
1986年10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第一次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知》。
2014年,公安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290条第1款进行了修改,“医闹”行为正式入刑。
2016年3月30日四部委下发过当时被媒体和社会各界称之为世上最严厉《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2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被追究刑责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
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针对涉医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与制度规章越来越完善,接下来,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贯彻执行,如何将一纸法律条文变为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及医疗机构合法利益的坚强盾牌?
如果仅是为了制定法规而制定,那这无疑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同时,也应当营造良好的医患氛围,增加彼此的理解与信任,健全纠纷调解机制,让争议者有寻求帮助的途径等,只有多方并举、多措并行,才能最大程度地捍卫医疗行业的尊严!
副主任医师
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 针灸科白班
副主任中医师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中医科
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医科
主治医师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医科
副主任中医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佛山固生堂国医馆 中医全科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环市西路35号
三级 中医医院 公立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东门里街42号
二级甲等 康复院 公立
安徽省合肥市环湖东路107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迎宾南路延伸段(洪梅车站旁)
二级甲等 妇幼保健院 公立
河北省唐山市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