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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近日,“央视新闻”以“他们用15000次按压从死神手中夺回生命”为标题报道了发生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起病例。报道中称,患者张先生心脏骤停后,医院里面的20位心内科医生轮流进行了15000次心肺复苏和其他抢救措施,150分钟后张先生出现了自主心跳和呼吸,现在已无大碍,并已出院。
报道本意是宣传医护的奉献精神,但是却引起了医疗界的争议,担心给公众带来误导。
医院:媒体的报道易造成误导
张先生因心源性休克被送进医院,在医生向其家属交代病情准备进行手术时,突发意识丧失,发生室颤,随后心脏呼吸骤停。
医院心内二科主任侯平从门诊赶到救治现场时,医生已经进行了40分钟的心肺复苏,同时气管插管、抱球辅助呼吸、并使用抢救药物。
侯平告诉“医学界”,按照该院的标准,心肺复苏45分钟左右,如果患者心电图仍然呈直线,完全没有呼吸,血压持续为0,瞳孔放大,那么在临床上可以宣告患者死亡。
“但是家属的抢救意愿非常迫切,希望再争取下”,侯主任说,“当时救治现场有20位心内科医生,大家轮流进行心肺复苏按压,并同时进行其他抢救措施,时间一点一点就过去了,家属当时也不在抢救现场,所以我们就一直在按压和抢救。”
100多分钟后患者出现了微弱的自主心跳,150分后张先生奇迹般的恢复了自主心跳和呼吸。
但是侯主任也强调这次救治成功是个幸运的“个例”。“抢救过程中我们同时进行了器官的保护和脑保护,加以高质量的心肺复苏按压,最后可以说是很幸运的,他所有的器官功能都恢复了。”
据介绍,张先生除了因为按压造成肋骨骨折,其他恢复良好,1月16日已经出院。
作为现场的救治医生,能最终救回患者的生命,侯主任很激动,但是她也表达了对部分媒体报道专业程度的担忧。因为多家媒体报道中都只是强调心脏骤停后“按压15000次,150分钟”。
“我们也进行了反复的推敲,怎么写对其他的患者不会造成误导。”侯主任担心,“未来其他的患者家属会因为没有得到更多的救治时间,引发医患矛盾。”
心肺复苏的难题
侯平的担心很正常,在国内,急救医生们常常要面对一个难题:如何权衡患者家属的抢救意愿和医学共识。
“急救医生贾大成”曾公开撰文表示,
每每向家属交待患者死亡或交待终止抢救,是每个医生最头痛的事,都不愿在此刻去面对家属,但又必须去面对。因此,各医院一般在明知救不活的情况下,心肺复苏的时间依然超过30分钟才终止抢救,这主要是为了减少纠纷。
松江区中心医院急诊危重病科主任张宏译曾公开撰文表示,
高质量的持续30分钟左右的心肺复苏应该是合理的。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长时间持续(30分钟以上)为突发心跳呼吸骤停病人做心肺复苏,因为总体来说,这样做能够把病人抢救回来的概率极低,而且出现潜在的新的并发症的风险会越来越高。
陈主任也经历过对病人持续心肺复苏抢救长达70分钟的病例,他说:“现在已知的抢救时间最长并且被抢救成功的病例发生在台湾,2006年一位爆发性心肌炎休克的年轻女性,在台大医院连续进行心肺复苏长达280分钟,最终成功接受心脏、肾脏移植手术后顺利出院。”
但是陈志主任所讲到的这两个病例在抢救中都实施了E-CPR(体外心肺支持系统心肺复苏术),即一边为病人做心肺复苏(CPR),一边上ECMO(体外心肺循环),以保障心、脑等重要器官的供血和供养,为进一步查明病因,治疗原发病赢取了时间。
死亡的宣布
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生命伦理学导论》“死亡的宣布”一节中写道,
“死亡的宣布由医生做出决定,这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医生是这方面的权威。但由于作为一个人,他具有相应的义务和权利,并且他的生死和家属、朋友、工作单位等厉害相关。如果医生用以判断死亡的标准在各个案例中稳定不变,并与社会意见一致,大部分人是满意的。但当医学界使用的标准离社会舆论太远时,就会有人提出抗议。”
目前我国使用“心肺死亡”和“脑死亡”的二元标准。但随着现代医学对“脑死亡”的认识逐渐深化,“脑死亡”的概念已经被世界医学界广泛接受,并达成共识。我国的医学、法学、伦理学等专家也在为推动“脑死亡”立法努力。
去年9月底,著名肺移植专家陈静瑜收到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其关于“脑死亡立法”提案的回复,陈静瑜据此认为,我国“脑死亡立法”有望实现。
深圳市蛇口人民医院 蛇口全科
主治医师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医科
主任中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医科
主任医师
广州诺亚智慧门诊部 全科
副主任医师
深圳市蛇口人民医院 蛇口老年病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