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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10月26日,43岁的康女士因子宫肌瘤在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住院。10月28日上午10时许,做完检查后,她下楼晒太阳,在住院部东边被流浪狗咬伤。
事发后,她给主治医生和护士反映了情况,随后来到雁塔区中医医院接种狂犬疫苗。但是打疫苗期间不能进行手术,因为手术会用到抗生素,所以原定于10月30日的手术只能推迟一个多月。
康女士认为,被狗咬伤后打疫苗导致手术推迟,医院应承担在此期间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而院方认为,医院只有安全保障义务,不应负全责,而在限定时间内入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医院将免除。
@*g:只要是在医院里出事,百分之百医院要赔钱;患者自己跑去医院外面,出了事也要找医院赔钱。医院跟医生真的是最好欺负的!
@北*道:医院只对你的疾病治疗负责,不对你的意外伤害负责。讹诈成了风气,真是一种悲哀。
@*马:给病人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这是医院最最基本的职责吧?我在你这来看病还得担心被狗咬……
@*兰:有一次半夜带孩子去急诊,出来时候凌晨1点多了,狗卧在正门广场的中间,狗不小,我带孩子绕开走的。
网友的讨论众说纷纭,其实从整个事件来看,患者、医院及社会相关部门各方均存在一定的责任,只不过以全责向医院索赔确实有待商催。而发生这样的事,也值得业内深思。
从患者的角度来说,自身的健康与安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小心与自律程度。相信每位住院患者,都会听到医护人员不准随意走动的嘱咐。一方面,是为患者好好休息安心养病;另一方面,亦是为避免患者发生意外事故。患者来院就医,尽快恢复健康,是医患双方共同的期待。这不但需要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更需患方遵从医院的管理、医护的宣教。
类似的事情,近期曾发生在浙江萧山某医院。一位刚做完白内障手术的老人,在原本有家属看护的情况下偷偷下床,摔倒在楼梯拐角处不幸离世。而经过调委会调解,最终医院方减免了陈老太住院的部分费用,并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家属方适当补偿。从这件事来看,患者在私自活动时发生意外,医院并非全责。
而对于公共场所的医院来说,虽然人流众多不好管理,但类似流浪狗这种具有对他人可能造成攻击性的动物,应当予以高度重视。若一条流浪狗都看不住,那如若有暴力分子身藏凶器而预备伤医能被提前觉察吗?显然不能,这样的安保及管理工作亦是非常不到位的。不能因为医院大就缺少管理的重点,质量与安全工作永远是医院管理的主题。
流浪狗在医院“横行”,除了医院应有的管理缺失外,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也应当引起重视。在大街上“溜达”的流浪狗有人管,在医院内的更应进行有效的管制。医院也许能把流浪狗赶走或者禁入,但流浪狗的威胁仍在。解决这件事的关键在于多部门联合行动,进行妥善的逮捕、安置及处理,而非隔靴挠痒。不能只解决了这起纠纷,忘记了铲除纠纷发生的根源。
而从此事件中,我们也欣慰的看到,对医院责任承担具有争议的患者,虽然对医院的解决方案和所能接受的责任不满意,但依然能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无理取闹或者暴力手段,这一点值得为患者及家属点赞。
我们更希望,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医患之间能多些配合、理解和支持,只有彼此紧密团结的面对共同的敌人——疾病,才能尽快尽好得治愈患者的疾病!
主任医师
广州诺亚智慧门诊部 全科
河南誉美肾病医院 肾病综合征
副主任中医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佛山固生堂国医馆 中医全科
河南誉美肾病医院 肾病综合征
主任医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中医科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华县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民营
西安市东郊万寿路23号、纬什街十字向北100米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建设路12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7号
二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湟中县团结南部睡43号
二级甲等 妇幼保健院 公立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