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名医在线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
关注39减肥健康运动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
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患病女硕士状告离家出走丈夫讨扶养费

举报/反馈
2008-08-16 09:59:00

  2005年12月,硕士在读的孙女士和王先生登记结婚。2007年4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就在此时,孙女士被查出患有心脏病,需要立即手术。得知这一消息后,王先生当即辞去工作并离家出走。孙女士所在学校为了帮其治病,组织师生捐款1.5万余元。孙女士出院后,王先生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

  孙女士起诉称,丈夫在她患病后,没有履行扶养义务,拒绝支付手术费,而且把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出租,致使她出院后无家可归。为此,她要求法院判令丈夫支付手术费3.5万元,并且从2007年4月起每月支付扶养费3000元。被告王先生则辩称,他在得知妻子患有心脏病后,并没有嫌弃妻子,已尽到扶助义务。而妻子作为研究生,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不存在需要他人扶养的问题。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孙女士获得的学校捐款已支付部分住院费,因此不能要求丈夫全额负担其住院费及养病期间的费用,判决王先生支付部分医疗费近3万元。对于每月给付扶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孙女士并未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劳动获取报酬。因孙女士手术后还要复查并在学校学习,法院酌情判定王先生支付9000元术后复查费。

(责任编辑:吴佳子)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快速通道
相关推荐39精品39热文
自测
查看全部
健康资讯推荐
推荐医院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