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名医在线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
关注39减肥健康运动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
首页 > 资讯 > 权威发布

青海举报食药违法行为者最高可获30万奖励

举报/反馈
2015-06-03 10:34:5139健康网

  为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研究制定了《青海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三个等级的奖励标准,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办法》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于2015年5月28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凡举报涉及本省境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予以相应物质奖励,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实施奖励的告知、受理、评定和发放等工作。

  依据举报的违法事实,将举报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并根据案件的货值金额,对一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6%给予奖励,二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给予奖励,三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2%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办法》同时规定,参与举报奖励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快速通道
相关推荐39精品39热文
自测
查看全部
健康资讯推荐
推荐医院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