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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二附院违法发布广告被政府部门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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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6 08:04:01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近日,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22家医疗机构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政府部门约谈,要求其马上停播违法广告,并对自设网站上的违法医疗广告进行清理。继续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通过近期监测,我们发现22家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今天进行一次集体告诫约谈。” 太原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王万金介绍,实到的21家医院中,除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门诊部外,其它均为民营医院。“如果在18日前仍未进行整改,医疗机构将被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1年内不能申请。”王万金强调。

  据通报,被约谈的医疗机构包括山西博大泌尿外科医院、太原东方医院、华美整形美容医院、太原九州皮肤病医院、欧美莲整形美容医院、太原玛丽妇医院、山西疾控中心肝病门诊部、太原华晋医院、山西中医学院白癜风研究所、山西贞德妇儿医院、山西惠民医院、太原肛肠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太原天伦不孕不育医院、山西现代妇产医院、山西中西医结合医院、丽人妇科医院等。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且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卫生部门备案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类别、诊疗科目、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办法,连续两次警告仍不整改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停业整顿,或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次约谈结束后,太原市卫生局将对涉及违法发布广告的医院继续监控。同时,在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上的违法医疗广告也将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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