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药品广告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测设备,明确责任处室分工,落实职责到处室个人,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协作理念。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同时对广告媒体发放《行政建议书》,规范媒体广告宣传行为,建议停止发布相关药品的违法广告。
二是加大违法广告药品的抽检力度。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在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的同时,也加大违法广告药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目前为止,已经对5个违法广告药品进行了监督抽验。
三是对违法药品广告实行公开警示。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药品,丽水市局将在《处州晚报》等主流媒体上设立曝光台,进行不定期公布警示,让违法广告没有立足之地和藏身之处。
(责任编辑: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