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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入室抢劫并杀害保姆婴儿案审结 两主犯判死刑

  南京一小区入室抢劫杀死58岁保姆和13个月婴两主犯今天(15日)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京入室抢劫杀害保姆婴儿案审结

夏磊,安徽六安人,中专肄业,1992年11月生,为参军将年龄改为1990年10月生。曾是武警战士。

南京入室抢劫杀害保姆婴儿案审结

郑树林,黑龙江人,1989年2月生,初中文化,也曾参军,作案前系沈阳某电力公司电焊工。

  南京中院审理查明:通过网络联系,安徽六安籍男子夏磊与东北青年郑树林预谋抢劫,于2011年5月16日,窜至南京阅城国际花园小区寻找抢劫目标,并准备手套、宽胶带等作案工具。次日下午,两人到该小区某住户门口,假冒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骗开门后强行进入室,将年仅13个月的幼儿及58岁的保姆控制在同一间卧室内。保姆强力反抗,夏磊遂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捅其部,连中两刀后保姆当场死亡;郑树林则因幼儿哭闹而用枕头将其捂死。随后,两人劫得现金人民币10万余元,迅速逃离现场。21日,郑树林在辽宁省沈阳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2日,夏磊在逃往河南省南阳市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磊、郑树林入户抢劫,分别致两名被害人死亡并劫取人民币10万余元,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

  15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两被告人夏磊、郑树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抢劫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亲属。

  宣判后,被告人夏磊、郑树林在法院的送达文书上签字时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新闻回顾:两名男子入室抢劫杀死保姆与婴儿

  5月17日,两名男子在南京一户住宅内实施抢劫,将年近六旬的保姆捅死后,又将13个月大的婴儿捂死,并在劫走10万余元后逃走。11月1日,两名凶嫌受审,检察官提出量刑意见:“死刑立即执行!杀!杀无赦!”同时,被害人家属放弃民事赔偿,要求判处凶手死刑。

(责任编辑:陈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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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08:18:00浏览1488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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