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名医在线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
关注39减肥健康运动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
首页 > 资讯 > 权威发布

海南规定10月起医疗机构不再向患者收取送血费

举报/反馈
2011-09-29 17:13:00新华网

  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由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共同重新核定的血液项目收费标准将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送血费用将全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得再向患者收取。

  据海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核定的收费标准变动不大,除新增的病毒灭活血浆项目,其余血液项目价格基本保持不变。其中,血液冷沉淀项目价格目前为每单位120元、浓缩红细胞项目为每单位138元、洗涤红细胞项目为每单位240元。据悉,血液中心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将产生包括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新核定的标准明确,自2011年10月1日起,送血费标准将由医疗机构和血液中协商确定,不得再向患者收取。配血费按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储血费则按供血价格的10%收取。

(责任编辑:廖颖瑶)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快速通道
相关推荐39精品39热文
自测
查看全部
健康资讯推荐
推荐医院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