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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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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08:27:00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中药是目前我国在国际上占有优势的少数学科领域之一,富含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创造和贡献。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将有力促进中医药科技的发展,保护国家和创造者的权益。

  中药领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中药领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一、中药是国内外创制新药的重要研究对象

  我国现有药用植物、动物、矿物资源共12807种,是我国药学工作者创制新药的最经济最有效的发展途径。从建国以来到1990年底,在我国首次上市或经大量临床实验并鉴定过的单一化学物质,其化学结构清楚或基本清楚的创制新药184种。其中,来源于中草药有效成分及其衍生物的134种,占72.8%。在134种药物中,直接以中草药有效成分作为原型药的111种,以其衍生物作为新药的23种。自1986年我国实施新的药品管理法以来,到1992年底,卫生部批准的西药一类新原料药11个,来源于中药或中药活性成分衍生物的5个,其余的绝大部分为仿制。

  据统计,全球现有170多家公司、40余个研究团体正在从事由植物成分、特别从中草药中开发新药的工作。近些年来,国际上申请的中药及植物药专利件数迅猛上升,1978年只有1.5万件,1985年增加到3万件,近年的申请数量更大。国外有人预测:1990~1995年只是中药研究开发的低中度成长期,1995~2000年将进入成长的高峰期。

  二、中药复方(中医方剂)是开发新型医药品又一重要源泉

  从秦汉《五十二病方》到明代载方61739首的《普济方》,到清末,至少累积方剂十万以上。它们是先贤临床经验和中医药理论结合的体现,是我国中医药学的精粹。其中,许多方剂疗效独特、确切,至今仍广为应用。近代,我国的中医药学随着医疗需要的发展,继承发展创新,涌现了一大批行之有效的现代经验方。它们既是中医药发展的主要标志之一,又成为我国医药的重要构成,更是新药研究最重要的源泉。据统计,1990年版《中国药典》收载的275个中药成方制剂中,复方制剂244个,占88.7%;1995年版《药典》仍然占有相类似的比例。1987~1995年卫生部批准生产的449个中药新药中,复方或源于复方的占95%以上。

  三、国外无偿利用我国中药获取了巨大利益

  70年代日本选择我国的经古方210个批准为医疗用药,随后导致了日本“汉方制剂”工业的蓬勃发展,1994年其产品国内销售额已达1500亿日元,超过了我国中成药的年销售总额。其中,在我国六神丸基础上开发出的“救心丸”年销售额达上亿美元。韩国也效仿日本,采自我国的牛黄清心丸一个品种的产值即达0.7亿美元。他们不仅无偿利用了我国的中药复方,还抢占了国际中成药市场,甚至还向我国出口“洋中成药”。

  四、国内中成药相互仿制,低水平重复

  过去由于我国对药品不实施专利保护,致使部分中成药企业相互无偿仿制,同一品种重复生产严重。

  1.首家研制的单位并不是最大得益者。如蛇胆川贝液。

  2.多家重复生产,谁也不愿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提高该品种的质量,阻碍着水平的提高。

  3.多家无偿重复生产,不能以该品种为核心、积聚资金,壮大和形成规模企业。

  五、秘方、验方有可能亡失

  历史上由于知识产权缺乏有力保护,很多有名的老中医对于自己经过长期临床总结出来的、疗效卓著的验方秘而不宣,只是通过家传的方式流传下来,致使好的技术得不到推广,甚至失传。目前,仍有一些秘方藏在民间或个别医务工作者手中,作为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可一旦失传,就可能成为中医药的一种无法弥补的损失。

  六、阻碍着中药研究水平的提高

  中药作为一门科学,必然会吸取当代其它科学进步的成果,充实、发展自己。但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导致相互保密,不能很好地相互交流、相互启发;同时研究课题重复,不能有效利用我国有限的人力、财力和医药卫生资源,影响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一、中药的专利保护现状

  1985年4月1日我国实施专利法,该法规定对“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为了使我国的专利保护水平进一步与国际接轨,1993年1月1日我国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扩大了对专利的保护范围,对药品开始给予专利保护。 专利是保护发明创造最有效的手段,专利所保护的是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对于药品发明,其最本质的特征是:药品的技术特征、药品生产方法的技术特征和药品应用的技术特征。药品的开发与申请专利是密不可分的。

  1.中药专利申请的基本情况 1985年—1996年中医药专利年申请量1985~1996年中医药专利申请中,大部分为发明专利,占71%,其次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很少。中药专利的申请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2.中药专利申请状况分析

  ·从中药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看我国中药专利申请的技术水平。

  ·中药专利申请人对我国专利制度的认识。

  ·专利申请在中药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方面发挥的作用。

  ·中药专利申请文件质量有待提高。

  ·众多专利申请失败的原因。

  ·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情况看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作用。

  ·从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况看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作用。

  ·从专利授权的情况看具有专利性的中药技术类型和可能的市场前景。

  ·非职务发明申请量较职务发明申请量大的原因。

  ·外国中药专利申请的特点分析。

  二、中药商标保护现状

  商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上使用的标记。商标的作用在于使消费者能够区别商品的来源,对于药品来说,商标的意义还在于药品的商标注册可以作为药品是否合法经营的依据,药品的商标注册对于企业的创名牌、争效益、保证药品质量、提高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1.中药商标保护的法律依据 1982年我国开始实施商标法,商标法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这样就将药品纳入到了强制进行商标注册的轨道,使商标管理成为药品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2.中药产品申请商标注册的情况

  ·药品商标注册量不足。

  ·药品名与商标名关系处理不当。

  ·商标意识淡漠,名牌丧失。

  ·中药商标的区别作用不强。

  ·中药商标的独特性不强。

  ·缺乏道地中药材的商标注册。

  ·中药商标的设计缺乏竞争性。

  三、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这些作用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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