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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当双汇“瘦肉精”事件曝光,中国食品监管体系再次面临危机考问。
3月28日,农业部宣布,将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等部门启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年。
安全何止于食品?食品何止于肉?而肉的问题又何止于“瘦肉精”?这种危机之后的“八大部委重拳出击”也意味着,其他尚未被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将失去获得同等级别行政资源投入的机会。
通过双汇“瘦肉精”事件,梳理、反省、重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才是这一事件有意义的方向。
救火队“走过场”
3月15日,“瘦肉精”事件经报道当日,商务部、农业部督导组相继抵豫。3月1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监察、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河南督导查处。
一场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危机干预之战硝烟弥漫。
3月29日,农业部宣布,河南全省生猪“瘦肉精”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抽检存栏生猪31万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34头,检出率为0.04%。
上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瘦肉精中毒事件不断发生。被农业部于2002年列入禁止目录的“瘦肉精”包括“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盐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酸多巴胺”、“西马特罗”及“硫酸特布他林”等七种。
上海市肉类行业协会秘书长郁麟驹对记者说:当前,“瘦肉精”的检测仪器或试剂功能单一,“每种检测仪器或试剂只能检测单一种类的‘瘦肉精’”。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3月15日“瘦肉精”案报道之后,河南省畜牧局会同孟州市、沁阳市、温县三地有关部门“展开拉网式排查”,抽检生猪样品493份,结果只发现6头疑似“瘦肉精”猪,明显“走过场”。
比如,河南省畜牧局宣称沁阳市执法部门在“3.15”当天就对已被曝光的一家养猪场取了5份尿样,未检出瘦肉精。两天后,央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这家养猪场,检测人员随机取了一份尿样,使用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试纸进行检测,结果呈现阴性,检测过关。央视记者当即把在获嘉县拿到的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试纸,交给检测人员重新检测,结果却呈现阳性。可初步判断养猪户使用的是另一种“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据河南省沁阳市副市长介绍,这次全市排查时都只使用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试纸。
在央视记者的要求下,执法人员从邻市调来了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试纸。然而,当按照检测规定程序封存检测样品时,竟然找不到监管部门的负责人签字。原来,畜牧局负责人员早已悄然离开了执法现场。
在另两家已经被排查过的养猪场,央视记者也很容易地检测出“瘦肉精”。
纠结的抽检率
虽然2002年时就已被禁,“瘦肉精”至今仍是肉业潜规则,且监管失控早有前科。
早在2002年,新华社“新华视点”就曾在《8个部门为何管不好一头猪?》中报道:在一个市场,检疫部门按每头猪15元的标准用“目测法”检疫盖章,工商部门也照此法复检并收取4元的摊位费,然后就可以放心地出售了。
双汇“瘦肉精”事件发生后,济源市畜牧局局长陈晓棉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畜牧部门一般实行产地检验,以济源市为例,主要依靠畜产品检验检疫中心每月一次的抽查,按照省里制定的2%抽查比例执行。外地流入的生猪,则主要依靠企业自检。
济源双汇公司原总经理曹连友则说:“一直以来,公司执行的都是集团标准,即按照4.5‰的比例抽检。由于实行以销定产,每天加工生猪在2000头至6000头,如果提高抽检比例势必耗时耗力,将难以保证生产进度。”
按照农业部门的规定,目前生猪进入企业屠宰抽检的比例应为3%~10%。
上海市肉类行业协会秘书长郁麟驹对记者说:“外地养殖加工厂的生猪活体或肉品入沪有质量准入门槛,但在入沪检查时,还是能检出‘瘦肉精’。他们在送抵上海前,是要经过若干检验的,这些检验是否在做、做得怎样呢?”
监管系统溃败失灵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属于多部门管理的“分散和分段”模式。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 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部分司其责。
“近几年,国家对食品安全领域投入很大,参与管理的各个部门都具备检测能力,但始终不能全权负责整个系统的监管。每个部门都在管,但也都在推诿。部门之间在引进先进设备和高端人才方面激烈竞争,造成重复建设过多,设备闲置。” 长期关注农产品流通及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的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周应恒对记者说。
主任医师
龙岩市第一医院 全科医学科
副主任中医师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中医科
主任医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中医科
主任医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中医科
主治医师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