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期待更有保障的医疗为幸福兜底

  在所有的社会保障中,医疗保障称得上是重中之重。随着新的医保蓝图徐徐展开,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将日趋完善。

  温总理说,如果再用两年的时间,医保的参保标准达到农村300块钱,报销的比例就可以接近80%—90%,基本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这点我们一定能够做到。他还说,对于肿瘤、肾透析这些花钱多的疾病或治疗项目,我们得另外制定政策,使他们也能够做到医疗有保障。我们绝不让社会上有一个人生病而得不到治疗,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参保标准城乡都达到200元”,这个消息发布不久,又听到“2年内基本解决看病难”、“绝不让一个人生病得不到治疗”这一新的蓝图,让人觉得医疗改革尤其是医疗保障的步子确实迈得很大,前景值得期待。

  什么叫社会保障?简单地说,就是国家通过建立刚性制度,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税金,让弱势群体都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并避免其他群体因种种不测而滑入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并非是因懒惰、奢侈形成的,有的因制度缺陷导致贫困(如农民、国企下岗职工),有的因先天的智障没有自立能力,有的因疾病、自然灾害倾家荡产,有的因人为或非人为的生产性事故中成为残疾人。如果国家不救助他们,如果不防止这个队伍不断扩大,社会贫富差距就会越来越大,其他社会群体也会因社会不公导致的不和谐而难以得到真正的幸福。

  在所有的社会保障中,医疗保障称得上是重中之重。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有什么事情比一个成员生命垂危却无钱治疗更让人揪心?可是在改革开放前,我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保障制度,在农村,只有非常简单、对生大病的人基本无效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这项制度基本上名存实亡。那时,党政事业及国企职工有病了可以免费得到治疗,而人数占到全国8成以上的农民有病了却全部自己掏腰包,呈现出“越是有钱治病的越是不花钱、越是没钱的越是要自己掏腰包”的奇怪局面。其结果是,少数官员小病大养,把医院当成了疗养院,而许多农民却把小病拖成了大病,把大病拖成了绝症。

  近10年来,这种局面逐步扭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2年10月下发后,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可以说,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真金白银的投入。

  2011年2月17日,中国政府发布《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明确规定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这时候,一个覆盖了社会各个群体的、初步的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才算基本形成了。随着新的医保蓝图徐徐展开,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将日趋完善。

  医保制度能这样不断突破,其他社会保障也能如此;中央能这样做,地方也能这样做。在这项造福普通公众、最能体现分配公平、最能提高国民幸福指数、最能加强国家凝聚力的事业上,无论是“财政收入不高”论、“优先经济发展、先做大蛋糕”论等都是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的。

(责任编辑:姚青)

2011-03-06 09:36:00浏览312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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